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
城环境”)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3),公司实际控
制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用集团”)自
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
易的方式分两次受让南昌市水富君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水富君成”)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共计 30,511,945 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
总股本的 3.2182%,首次股份受让不超过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 2%,第二
次股份受让与首次受让的时间间隔需满 90 天。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1 年 8 月 23 日市政公用集团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
首次受让水富君成持有的 18,962,191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
的 2%,受让价格 7.44 元/股,交易金额 141,078,701 元。2021 年 11 月 22 日
市政公用集团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第二次受让水富君成持有的 11,549,754
股公司股份,受让价格 8.04 元/股,交易金额 92,860,022.20 元,第二次股份
受让与首次股份受让的时间间隔已满 90 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市
政公用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505,741,585 股(包括直接持有的 A 股股
份 175,132,822 股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的 A 股股份 330,608,763 股),
占公司当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53.0776%。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 第二次受让水富君成持有的
次股份受让与首次受让的时间间隔已满 90 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3.2182%。
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体趋势安排执行,第二次股份受让与首次股份受让的时间间隔需满90天(如遇公
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前,市政公用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5,229,640股(包括直接持
有的A股股份144,620,877股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的A股股份330,608,763
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50.123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市政公
用 集 团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505,741,585 股 ( 包 括 直 接 持 有 的 A 股 股 份
当前已发行总股本的53.0776%。
三、律师核查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
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
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市政公用集团依据承诺未在法定期限内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市政公用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