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
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昱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辰智慧”)
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昱辰智慧日常业务的正常需要,扩宽其融资渠道,
有利于公司及昱辰智慧的业务发展。昱辰智慧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
司,昱辰智慧的另一股东已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日常管理与业务
开展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中,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昱辰智慧提供此项担保。
独立董事签字:
吴伯荣、谢利锦、张梅、徐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