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Changjiang River Moulding Material (Group) Co., Ltd.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
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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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13
十、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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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
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这一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
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帆和熊寅先
生,持股 5%以上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股东 Zhuang
Xiong 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其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曹科富、韩跃、周立峰、江世学和监事蒋
蓥、陈秋庆等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二)相关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帆和熊寅先生
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Zhuang Xiong 先生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人如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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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
上缴该等收益。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
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且可将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司的转让股
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苏州天瑶承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通过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股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金额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未
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如果本合伙企业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合伙企
业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且可将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合伙企业应交给公司
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合伙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熊鹰、熊杰、Zhuang Xiong、
曹科富、韩跃、周立峰、江世学、蒋蓥、陈秋庆等人还承诺:除前述承诺外,在
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未履行
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公司,
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且可将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
应交给公司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除上述承诺外,发行人全体股东还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
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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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
公司股票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的措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的每 12 个月,公司股票第一次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和顺序
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不能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
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则第一选择为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
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
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
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式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
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
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
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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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义务仅限一次。
(三)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预案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
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的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
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
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
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票。
且回购方案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完成或解除,并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回购情况报告书。
(1)实际股份回购比
例达到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目标回购比例时;
(2)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
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若继
续回购将导致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不满足上市条件规定时。
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四)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预案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
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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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
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
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
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
之日起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
施增持。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本的 2%,且增持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满足上市条件有关要求。
务完成或解除,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情况报告书。
(1)实际增持比例达到
增持方案规定的目标增持比例时;
(2)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继续增持股票将
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
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预案
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
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1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交易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交易的敏感期、停牌事项或其他履行增持
义务交易受限条件的,则增持履行期间顺延)。
每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上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30%,且增持后公司社会公众股
比例满足上市条件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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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义务完成或解除,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情况报
告书。
(1)实际增持金额达到增持方案规定的买入金额时;
(2)若继续增持将导
致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不满足上市条件规定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
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
相应的书面承诺。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最
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的每 12 个月,公司股票第一次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
件,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
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并公告。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接受公司股东大
会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并严格履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的,
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 50%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
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
方案之日止。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
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作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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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参与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红利归公司
所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自稳
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50%的薪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
承诺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
样的约束力。
三、发行人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赔偿的承诺
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赔偿的承诺函》,承诺
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确认后 1 个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
按照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回购期间,公司如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回购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将按照生效司法裁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花税、诉讼费、律师费等人
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范围。投资人持股期间基于股
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不得冲抵虚假陈
述行为人的赔偿金额。赔偿时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生效
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或按裁判文书要求的时间期限及时向投资者全额支付有效
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
如发行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依据本承诺函对发行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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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处罚或处理决定。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帆和熊寅出具了
《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督促发行人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发行人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生效司法裁决依法承担
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
分的佣金印花税、诉讼费、律师费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确
定的赔偿范围。投资人持股期间基于股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
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不得冲抵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赔偿金额。赔偿时间:人民法
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或按裁判文书要求
的时间期限及时向投资者全额支付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
若发行人违反其作出的《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赔偿的承诺
函》,不够或无法支付依法回购股份的全部价款或赔偿款时,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帆和熊寅承诺将在遵守锁定期承诺的
前提下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视届时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缺口而定),
并将出售股票所得赠予公司以协助公司支付回购股份的价款或赔偿款。
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发行人
未履行或无法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时,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
(1)若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以由发行人直接或申请红利发放机构扣
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应分得的现金红利作为赔偿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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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全部股票采取限售措施直至赔偿责任
依法履行完毕;
(3)发行人依据本承诺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直接卖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或申请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冻结并拍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票赔偿投资者损
失。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生效司法裁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印
花税、诉讼费、律师费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范
围。投资人持股期间基于股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
得的股份,不得冲抵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赔偿金额。赔偿时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
构最终的有效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或按裁判文书要求的时间期限
及时向投资者全额支付有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
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采取如下措施保
证上述承诺的实施:
(1)若持有发行人股份,则在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时,可以
由发行人直接扣划承诺人应分得红利的 50%作为赔偿金;
(2)若不持有发行人股
份,则以上市后承诺人从发行人累计获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作为赔偿金。
本承诺一经作出,即构成承诺人对公司不可撤销的单方面合同义务,且不得
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六、发行人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承诺:保荐机构已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
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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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均承诺:1、本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法定职
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七、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
发行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
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
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
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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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
股票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
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
分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发生,公司
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10,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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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
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定具体分红
方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
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
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
分红的原因、资金使用规划及用途等,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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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并结合股东(特别
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
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八)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处理
如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九)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编制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未来的股利
分配规划,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股利分配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决议后
(十一)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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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强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
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重庆长
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由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上市后三年内,公司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具体每个年度的
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确定。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规划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
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关
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请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的具
体内容。
九、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与下游行业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铸造材料系列产品主要用于下游汽车、摩托车等零部件及配件生
产企业铸造零部件。汽车、摩托车等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的景气度取决于汽车、
摩托车等行业的发展状况。汽车、摩托车等行业受经济周期和国家政策的影响较
大,汽车、摩托车等行业的波动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
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转变,导致汽车、摩托车等行业
经营环境变化,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受汽车、摩托车等行业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铸造材料的客户大多为国内大型汽车、摩托车企业等零部件及配件生产
企业,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的能力较强。同时公司在铸造材料行业整体实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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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材料系列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研发的低氨砂产品符合下游客户对环
保要求较高的需求;废旧砂再生处理业务属于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与国家的环保
理念相一致。公司凭借自身在行业内所具有的实力以及多年来与下游客户建立的
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的能力。
(二)原材料价格、运费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覆膜砂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作为基材的石英砂、作为粘结剂的酚醛
树脂、作为固化剂的乌洛托品及其它辅助材料。石英砂和酚醛树脂在成本中所占
比重最大。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覆膜砂系列产品(含
压裂支撑剂)直接材料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79.57%、80.69%、81.14%和
影响。如果公司原材料的成本上涨,公司的生产成本将相应增加;如果原材料的
成本大幅下降,原材料存货将存在跌价损失的可能性。尽管公司通过保持合理库
存规模等方式加强了对存货的管理,但如果原材料价格、运费出现大幅波动,而
公司产品价格变动滞后于原材料成本变动时,则将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较大波
动。
(三)石英砂压裂支撑剂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所带来的风险
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下游主要客户采购政策调整,公司在 2021 年
中石油的石英砂压裂支撑剂集中采购招标中的中标单价较 2020 年普遍出现 20%
以上的降幅,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中石油的石英砂压裂支撑剂销售收入逐年上
升,到 2021 年 1-6 月已占公司压裂支撑剂销售收入的 89.26%,占公司总营业收
入比例达 15.15%左右,如果未来几年公司石英砂压裂支撑剂销售价格持续低迷,
而其生产及销售单位成本不能同步下降时,将对公司未来石英砂压裂支撑剂业务
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风险
离、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聚集、推迟复工等防疫管控措施。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发
展已基本得到控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相继复工复产。但在本次抗疫期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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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别是位于疫情严重的湖北地区的子公司十堰长江和仙桃长江,其生产经
营还是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国际疫情持续恶化或进一步回流导致国内形成第二次爆发,则可能
会对后续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汽车行业以及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从
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下降的风险
结合公司 2021 年 1-9 月经营业绩和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营业
收入为 88,066 万元-94,900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87%至 0.36%;预计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97 万元-11,54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43%至
-10,717 万元,同比下降 4.20%-17.86%。
考虑到公司主要产品压裂支撑剂价格仍然处于低位,以及公司铸造用砂系列
产品下游汽车行业可能受全球汽车芯片短缺导致的停工减产事件影响,公司经营
业绩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十、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为 4.83%,
的净利润计算)为 0.79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净资产规模和总
股本将较大幅度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
时间,短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因而公司在短期内存在净资
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合理
预计。同时,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时间的不可预测性和未来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
可能性,公司已披露了本次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
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相应的承
诺。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关于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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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十一、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关于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上市股东信息披露之专项承诺函》,承诺如下:
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
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
〔2021〕8-349 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
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29,982.22 万元,负债总额为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532.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8,035.1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76.8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11%。
(二)2021 年度预计经营情况
结合公司 2021 年 1-9 月经营业绩和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营业
收入为 88,066 万元-94,900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87%至 0.36%;预计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97 万元-11,54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43%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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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7 万元,同比下降 4.20%-17.86%。
上述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且
不构成盈利预测。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具体信息参见招股说
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
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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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55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
发行股数:
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发行价: 25.56 元
额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市盈率:
额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市盈率:
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股本计算)
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除以发行后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除以发行后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最终发行方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确定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52,52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45,450.00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7,075.80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5,039.20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849.06万元
律师费用 619.81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45.28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印刷费 2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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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ongqing Changjiang River Moulding Material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熊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6 年 8 月 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6,164.941 万元
公司住所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号
邮政编码 400709
董事会秘书 周立峰
电话 023-8821 2160
传真 023-8821 215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crmm.com.cn
电子信箱 sid@ccrmm.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经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额 12,800.95 万元为基础,按 2.2036:1 的比例折合股本
(天健验【2012】8-25 号),确认截止 2012 年 11 月 16 日,发起人已经收到全
体股东以其拥有的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12,800.95 万元,折合实收资本 5,808.99 万股,资本公积
了改制相关的各项议案。
的登记手续,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500109000003198,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808.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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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发起人包括熊鹰、熊杰、苏州天瑶、苏州天枢和其他 46 个自然人,本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发起人姓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
序号 身份证号/注册号 住所地址
名/名称 注册地 境外居留权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
厦 6 幢 1105 室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
厦 6 幢 11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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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姓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
序号 身份证号/注册号 住所地址
名/名称 注册地 境外居留权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
翼后旗
公司系由长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完整承继了长江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
拥有从事铸造用覆膜砂、压裂支撑剂生产、废(旧)砂再生处理所需的完整生产
设备、厂房、土地及其它资产,具备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
设施。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铸造用覆膜砂、压裂支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
及废(旧)砂再生处理。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与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在变更为股
份公司前后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1,649,410股,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55万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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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结构如下表: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其他 47 名自然人
股东
合 计 61,649,410 100.0000 82,199,410 100.0000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
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
诺”。
(二)公司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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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58,089,890.00 100.0000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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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合计 59,743,590.00 96.9084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编号 自然人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中无国有股份。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外资股股东为 Zhuang Xiong,持有公司股
份为 3,380,893 股,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5.48%。
(三)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熊鹰、熊杰、Zhuang Xiong 和熊伟系兄弟关系,熊鹰、熊杰、Zhuang Xiong
和熊伟分别持有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比例为:33.12%、27.21%、5.48%和 0.10%。
熊鹰和熊帆系父子关系,熊杰和熊寅系父子关系,熊帆和熊寅分别持有发行
人发行前的股本比例为:11.04%和 9.07%。
谢昭强和谢昭明系兄弟关系,谢昭强和谢昭明分别持有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
比例为:0.15%和 0.07%。
曹科富和曹科京系兄弟关系,曹科富和曹科京分别持有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
比例为:0.17%和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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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瑶与苏州天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嘉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
州天瑶与苏州天枢分别持有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比例为:5.89%和 4.48%。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铸造用硅砂、覆膜砂和砂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铸造废(旧)
砂再生技术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压裂支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各产品的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主要参数/特点/应用
公司原砂产品包括擦洗砂和焙烧砂,
原砂 是由天然硅砂经过简单的物理加工得
到。
包括“长江康特”覆膜砂、有色轻金
属用普通覆膜砂、铸钢用普通覆膜砂
等。其中:“长江康特”覆膜砂同时
铸造用覆膜 具有防脱壳、低膨胀、低臭味、溃散
砂 性好的特点。有色轻金属用普通覆膜
砂和铸钢用普通覆膜砂可根据顾客铸
件要求定制生产,使得成本低、聚速
铸造用砂
快。
包括覆膜砂再生砂、碱酚醛再生砂、
冷芯树脂砂再生砂、粘土砂再生砂。
再生砂
其主要参数如下:灼减≤0.15%,
耗 酸 值 ≤ 5 m l / 5 0 g 。
公司严格按照砂芯质量技术标准制作
而成。在客户浇筑完成后,公司可进
砂芯
行废砂芯的回收,让废砂芯参与再生
砂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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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主要参数/特点/应用
选用陶粒和高分子环保材料覆膜,针
对性提高陶粒的泵送效率,提高化学
覆膜陶粒 惰性,减缓成盐结晶作用,提高长期
支撑剂 导流能力。具有环保高效、沉降速度
低、表面光洁度高、化学惰性高、导
流能力高等特点。
选用天然风积石英砂和高分子环保材
料覆膜,完全适用于各类油气田,特
别是页岩气和致密油气的压裂施工。
覆膜石英砂 覆膜后的支撑剂不会与页岩气或致密
压裂支撑 支撑剂 油气藏的地下水发生反应,能延长压
剂 裂寿命,提高出产率。具有抗压强度
高、破碎率低、圆球度好、表面光洁
度高、导流能力高等特点。
选用天然风积石英砂,经整形、表面
处理、擦洗、烘干等精选过程后得到
精制石英砂 的石英砂支撑剂,针对解决页岩气天
支撑剂 然微裂缝的造缝问题专门开发了 100
目和 200 目规格,特别适用于开启页
岩气微裂隙使产能最大化。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覆膜砂产品采取直接面向客户销售的方式,不存在代理或经销的销售模
式。
公司铸造废砂再生处理业务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公司与客户采取长期
合作模式,由公司在客户厂中建设铸造废砂再生处理生产线,即厂中厂形式,为
客户铸造废(旧)砂进行再生循环利用,再生砂返销给客户或用作生产覆膜砂的
原料,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
另一种模式是公司在铸造企业集中地区建设铸造废砂再生处理中心,客户铸
造产生的铸造旧砂由公司无偿回收,并对铸造废砂进行再生处理。废砂再生处理
后,替代天然硅砂作为公司覆膜砂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或者销售给铸造企业
代替天然硅砂使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铸造用砂系列产品和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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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主要包括原砂、酚醛树脂。
(五)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覆膜砂产品品种众多,国内涌现出年产 10 万吨级以上的覆膜砂生产企
业十余家,包括发行人、北京仁创集团等,而年产数千吨至 10 万吨的企业也多
达数百家(包括数十家自产自用企业)1。
国内年生产能力在 10 万吨以上的企业,技术水平和检测手段先进,产品质
量稳定、可靠,具有自主研发实力;年生产能力在 10 万吨以下的企业,技术水
平参差不齐,产品质量不稳定,基本无研发投入,无创新产品,企业之间竞争激
烈。
近年来,尽管我国铸造用覆膜砂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但市场占有率主要集
中在几家大型企业,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变化较小。
目前,我国油气开采用压裂支撑剂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处于产品生命周期
的成长期,企业数量不少,但是各企业的规模都非常小,品牌意识也比较淡薄。
支撑剂行业集中度比较低,每个企业占据的市场份额都非常有限,还没有占据明
显多数市场份额的领导性、垄断性企业的存在。另外,我国现阶段仍是以石英砂
和陶粒支撑剂为主,基于低渗透油气开采量的逐渐增多,对树脂覆膜支撑剂的需
求正逐渐增加。由于树脂覆膜支撑剂和铸造用覆膜砂在生产设备和工艺上的共通
性,原本铸造用覆膜砂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在进入树脂覆膜支撑剂行业时具备规
模、技术和人才上的优势,也有利于占据市场份额并树立较高的知名度。
由于我国废(旧)砂再生利用行业起步较晚,废(旧)砂回用率仅在 20-30%,
且主要是针对粘土砂,而对树脂废(旧)砂、潮模废(旧)砂的再生回用率则更
低,因此,国内从事废(旧)砂再生业务的企业数量非常少。发行人自主研发成
功 CZS 系列节能型柔性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和设备,采用热法再生或热机械
谢树忠,
《广东省覆膜砂现状及发展思考》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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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的方式,对铸造树脂砂废(旧)砂和粘土砂废(旧)砂进行再生处理,解决
了行业内同类设备废(旧)砂再生能耗高、成品率低、成本高、工艺范围窄的问
题,使废(旧)砂再生利用在经济、技术上完全可行,发行人成为废(旧)砂再
生行业的领先者。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主营产品为铸造用覆膜砂及再生砂、压裂支撑剂。以下分别从不同的
产品领域分析公司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铸造用覆膜砂生产商,拥有 30 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
自动化覆膜砂生产线,产品质量稳定,年生产能力达 58 万吨,居于行业前列。
发行人在重庆北碚、重庆铜梁、湖北十堰、湖北仙桃、江苏昆山、江苏常州、四
川成都、四川宜宾、四川广元、山东济南、云南昆明、内蒙古科左后旗等地建有
生产基地,为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自治区 400 多汽车、摩托车、航空、铁路零部
件铸造企业与石油页岩气行业提供产品及服务。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长江赛特 TM(CCITEKTM)”无机粘结剂覆膜湿态砂、“长
江康特 TM(CCATEKTM)”环保型覆膜砂,在行业内均具有开创性意义,CCITEK 无
机粘结剂系列产品被重庆市政府授予“优秀科技创新产品”称号,CCATEK 环保
型覆膜砂在 2013 年中国铸造材料展览会上荣获了“铸造材料金鼎奖”。
目前,我国铸造废(旧)砂再生技术的应用还不普遍,每年有 70%以上的铸
造砂废(旧)砂未能得到再生利用,专业从事铸造废(旧)砂再生的企业也非常
少。2006 年,发行人自主成功研发了 CZS 系列节能型柔性铸造废(旧)砂再生
技术和设备,在国内为领先水平,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解决了同类设备废(旧)
砂再生能耗高,成品率低,成本高的问题,使废(旧)砂再生利用在经济、技术
上完全可行,实现了“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良性循环。2020 年底,
发行人拥有废(旧)砂再生能力 47 万吨/年,居于行业前列,且用该再生砂替代
原砂用于冷芯和覆膜砂的生产。目前,公司的再生砂已进入产业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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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对树脂覆膜支撑剂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
压裂工艺仍以石英砂和陶粒支撑剂为主,因此,在国内还没有专业从事生产树脂
覆膜支撑剂的企业。我国现有树脂覆膜支撑剂提供商多为铸造覆膜砂生产企业或
以生产石英砂和陶粒支撑剂为主的企业。随着油气行业对强度高、耐腐蚀性强、
导流能力好的树脂覆膜砂需求不断增多,树脂覆膜支撑剂生产技术将不断提高,
生产企业逐步增多。类似于发行人提前开展树脂覆膜砂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生产,
并在铸造造型材料行业内拥有高知名度和良好信任度的企业,更有利于占据市场
份额,奠定领先的行业地位。
五、发行人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目前使用
状况良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年 23,614.67 5,131.46 18,483.22 78.27
机器设备 5-10 年 26,199.35 1,1448.20 14,751.15 56.30
运输工具 4-8 年 1,130.39 772.08 358.31 31.70
其他设备 3-5 年 721.44 476.24 245.20 33.99
合计 51,665.86 17,830.98 33,837.88 65.49
(1)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并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情况如下:
序 是否
权利人 产权证号码 房屋坐落 面积(㎡) 用途
号 抵押
郫房权证监证字第 郫县现代工业港(南片区)
成都长江
川(2018)郫都区不动
产权第 0038280 号
苏(2016)昆山市不动 昆山开发区蓬朗微山湖路
产权第 0053178 号 238 号
鄂(2019)十堰市不动 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
产权第 0014357 号 浪东路 89 号 1 幢(1-3)-1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是否
权利人 产权证号码 房屋坐落 面积(㎡) 用途
号 抵押
鄂(2019)十堰市不动 茅箭区白浪街办白浪东路
产权第 0017510 号 89 号 2 幢(1-3)-1
鄂(2019)十堰市不动 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
产权第 0012479 号 浪东路 89 号 3 幢 1-1
鄂(2019)十堰市不动 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
产权第 0012362 号 浪东路 89 号 4 幢 1-1
鄂(2019)十堰市不动 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
产权第 0012485 号 浪东路 89 号 5 幢 1-1
鄂(2019)十堰市不动 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
产权第 0012359 号 浪东路 89 号 6 幢 1-1
仙桃市房权证毛咀字第 仙桃市毛嘴镇宏程路南侧,
CDJ201104236 号 3#幢
仙桃市房权证毛咀字第 仙桃市毛嘴镇宏程路南侧,
CDJ201104237 号 4#幢
仙桃长江
仙桃市房权证毛咀字第 仙桃市毛嘴镇宏程路南侧,
CDJ201104238 号 2#幢
仙桃市房权证毛咀字第 仙桃市毛嘴镇宏程路南侧,
CDJ201104239 号 1#幢
渝(2018)北碚区不动 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产权第 000074813 号 号
渝(2018)北碚区不动 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产权第 000074872 号 号
渝(2018)北碚区不动 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产权第 000074712 号 号
川(2018)高县不动产
权第 0000362
苏(2017)金坛区不动
产权第 0018385 号
常州长江
苏(2020)金坛区不动
产权第 0002610 号
川(2020)青川县不动 青川县竹园经济开发区庄
产权第 0013251 子产业园
川(2020)珙县不动产 珙县巡场镇余箐村(原余家 工业用/
权第 0001678 村 4 社)1 幢(1-101)等 办公
渝(2021)铜梁区不动 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
产权第 000137463 号 32 号
渝(2021)铜梁区不动 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
产权第 000138145 号 32 号
渝(2021)铜梁区不动 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 工业用/
产权第 000207811 号 32 号 办公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是否
权利人 产权证号码 房屋坐落 面积(㎡) 用途
号 抵押
产权第 000138557 号 32 号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 1 号 商业用/
鄂(2021)谷城县不动
产权第 0000199 号
十堰长江
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 1 号 商业用/
鄂(2021)谷城县不动
产权第 0000200 号
辽(2021)彰武县不动 彰武县兴工路 5-2 号(院内
产权第 0001914 号 办公楼)
辽(2021)彰武县不动 彰武县兴工路 5-2 号(院内
产权第 0001915 号 厂房)
辽(2021)彰武县不动 彰武县兴工路 5-2 号(院内
产权第 0001916 号 厂房)
(2)公司尚在办理权属登记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用途 房产坐落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生产经营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成新率(%) 所属公司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生产经营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成新率(%) 所属公司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生产经营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成新率(%) 所属公司
合计 68 18,504.96 9,945.14 53.74 -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
专利权等。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账面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无形资产项目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7,664.69 6,590.44
采矿权 185.27 19.82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专利权 58.52 1.10
合计 7,908.48 6,611.36
取得 是否
序号 使用权人 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 终止期限 用途
方式 抵押
川(2018)郫都区
德源镇通港路
苏(2016)昆山市 昆山开发区蓬
茅箭区(白浪)
鄂(2019)十堰市
白浪街办白浪
东路 89 号 1 幢
十堰长江 (1-3)-1 21,105.00
鄂(2019)十堰市 茅箭区白浪街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 是否
序号 使用权人 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 终止期限 用途
方式 抵押
-1
茅箭区(白浪)
鄂(2019)十堰市
白浪街办白浪
东路 89 号 3 幢
茅箭区(白浪)
鄂(2019)十堰市
白浪街办白浪
东路 89 号 4 幢
茅箭区(白浪)
鄂(2019)十堰市
白浪街办白浪
东路 89 号 5 幢
茅箭区(白浪)
鄂(2019)十堰市
白浪街办白浪
东路 89 号 6 幢
十堰茅箭区
鄂(2017)十堰市
(白浪)经济
开发区神鹰工
业园
仙国用(2012)第 仙桃市毛嘴镇
仙桃长江
仙国用(2016)第 仙桃市毛嘴镇
甘旗卡镇甘金
后国用(2013)第
南侧
苏(2017)金坛区
金城镇圩门路
常州长江
苏(2020)金坛区
金城镇圩门路
渝(2018)北碚区 北碚区童家溪
渝(2018)北碚区 北碚区童家溪
母公司 27,880.61
渝(2018)北碚区 北碚区童家溪
不 动 产 权 第 镇五星中路 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 是否
序号 使用权人 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 终止期限 用途
方式 抵押
川(2018)高县不 高县月江镇福
动产权第 0000362 溪路等
渝(2018)铜梁区 铜梁区蒲吕街
珙县巡场镇余
川(2020)珙县不 箐村(原余家
动产权第 0001678 村 4 社)1 幢
(1-101)等
川(2020)青川县 青川县竹园经
辽(2021)彰武县 彰武县兴工路
(1)后旗长江采矿许可证
子公司后旗长江于 2013 年 2 月通过通辽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以竞买方式获得
的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哈布哈嘎査硅砂矿采矿权,其位于科尔沁左翼后旗甘
旗卡镇东侧 12km,哈布哈嘎查南东 5km 处,隶属甘旗卡镇所辖。2013 年 3 月 7
日后旗长江与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通矿采成交确字(2013)
第 2 号),成交价为 60 万元;并于 2013 年 3 月 8 日支付了上述采矿权购买款,
收款人为通辽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5 年 2 月 11 日,后旗长江取得上述《采矿
许可证》(证号为 C1505002015027130137208),开采矿种:天然石英砂,采矿
权出让年限 8.7 年。
(2)长江矿业采矿许可证
长江矿业 2017 年 8 月 7 日取得证号为 C1505002009116130045721 的《采矿
许可证》,此矿区位于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镇北东约 3.5km,G304 东约 1.5km。开
采矿种:铸型用砂,生产规模:10 万吨/年,采矿权证书有效年限 3.3 年。该采
矿许可证已于 2020 年 11 月到期并已办理续期,目前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拥有的注册商标权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所有权人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所有权人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 140 项专利,其中 44 项
发明专利、96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期限
硅酸盐无机粘结剂砂射 2012.08.27-
芯机 2022.08.26
一种全逆流热交换两段式 2011.01.18-
铸造废砂焙烧炉 2031.01.17
一种热法再生焙烧炉的配 2012.10.10-
气结构 2022.10.09
一种树脂覆膜砂制芯固化 2012.08.27-
过程中废气的检测装置 2022.08.26
一种用于制备树脂覆膜砂 2012.08.27-
的循环水过滤装置 2022.08.26
铸造用硅酸盐无机粘结剂 2012.08.27-
及制备方法 2032.08.26
气动涂料搅拌自动控制 2014.04.22-
装置 2024.04.21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期限
用于连接两段式焙烧炉的 2013.06.09-
柔性结构 2023.06.08
处理制备树脂覆膜砂产生
法
型砂水基粘结剂超声破碎 2014.12.31-
装置 2024.12.30
一种铸造热芯盒砂型或砂 2015.01.05-
芯用热粘胶 2035.01.04
一种具有高流动性的磷酸
方法
自悬浮支撑剂悬浮性能检 2016.08.30-
测方法 2036.08.29
自悬浮支撑剂悬浮性能检 2016.08.30-
测仪器 2036.08.29
低密度覆膜陶粒支撑剂及 2016.08.05-
其制备方法 2036.08.04
一种高温熔体树脂加料 2018.06.26-
装置 2028.06.25
铸造废砂再生炉均匀送风 2013.06.24-
装置 2023.06.23
型砂三维振动粉碎过滤装 2013.06.24-
置 2023.06.23
一种环保型高强度树脂覆 2016.07.15-
膜支撑剂的制备方法 2036.07.14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期限
一种铸造用无机粘结剂及 2018.05.31-
其制备方法 2038.05.30
一种硅酸盐类无机覆膜湿 2018.06.12-
态废砂的再生方法 2038.06.11
一种硅酸盐类无机覆膜湿 2018.06.12-
态废砂的机械再生方法 2038.06.11
一种硅酸盐类无机覆膜湿 2018.06.12-
态废砂的回收利用方法 2038.06.11
用于支撑剂导流能力的测 2019.03.22-
试装置 2029.03.21
一种环保型高强度树脂覆 2016.07.15-
膜支撑剂 2036.07.14
一种覆膜砂用添加剂的制 2017.12.29-
备方法 2037.12.28
一种具备抗烧结和低膨胀 2017.12.29-
性能的铸造用覆膜砂 2037.12.28
一种硅酸盐类无机覆膜湿 2018.06.12-
态废砂的热再生方法 2038.06.11
一种覆膜复合材料的制备 2018.06.26-
方法 2038.06.25
一种表面改性石英砂及其 2018.02.27-
制备方法 2038.02.2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期限
一种地砖用彩色砂的制备 2018.06.04-
工艺 2038.06.03
一种低摩阻复合纳米支撑 2018.05.16-
剂及其制备方法 2038.05.15
黏土砂系统粉尘再利用工 2018.06.26-
艺 2038.06.25
一种石英砂分选装置的进 2019.04.30-
料结构 2029.04.29
一种多级式石英砂分选装 2019.04.30-
置 2029.04.29
一种可调式石英砂多级分 2019.04.30-
选装置 2029.04.29
一种基于单一腔体的石英 2019.04.30-
砂分选装置 2029.04.29
一种用于覆膜砂生产的振 2016.03.31-
动除尘装置 2026.03.30
一种用于覆膜砂生产的树 2016.03.31-
脂方箱风冷降温装置 2026.03.30
一种用于覆膜砂生产的混 2016.03.31-
砂机水冷降温系统 2026.03.30
一种用于覆膜砂生产的调 2016.03.31-
湿机自动加料系统 2026.03.30
一种用于覆膜砂生产的成 2016.03.31-
品砂拌合系统 2026.03.30
一种热芯盒制芯机用辅助 2016.03.31-
加热装置 2026.03.30
一种单元模块智能集成刹 2018.11.02-
车盘制芯装备 2028.11.01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期限
一种型芯砂检测用加热增 2019.03.22-
压装置 2029.03.21
一种干冰爆破清洗用可调 2019.03.22-
式喷砂嘴 2029.03.21
用于覆膜砂芯的打孔与切 2019.07.23-
芯头二合一装置 2029.07.22
覆膜砂射芯机自动刮砂装 2019.07.22-
置 2029.07.21
覆膜砂射芯机自动吹气装 2019.07.23-
置 2029.07.22
用于覆膜砂芯的快速切芯 2019.07.22-
头装置 2029.07.21
适用于硅酸盐无机粘结剂 2012.08.27-
砂的制芯方法 2032.08.2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期限
一种再生砂焙烧炉余热回 2013.06.18-
收装置 2023.06.17
一种铸造废砂二次破碎再 2017.12.21-
生装置 2027.12.20
一种铸造废砂擦洗再生装 2017.12.21-
置 2027.12.20
一种铸造废料地坑收集提 2017.12.21-
升装置 2027.12.20
一种粘性液体计量加料装 2017.12.21-
置 2027.12.20
母公司、
昆 山 长
江、十堰
长江、成 2013.12.17-
都长江、 2033.12.16
后 旗 长
江、仙桃
长江
一种覆膜颗粒材料的生产 2020.09.08-
装置 2030.09.07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期限
一种高效再生砂表面处理 2020.09.08-
装备 2030.09.07
一种覆膜砂的循环水过滤 2020.09.08-
装置 2030.09.07
采用自悬浮清水压裂支撑 2018.09.30-
剂的施工方法 2038.09.29
一种新型的人工铸造砂的 2019.12.05-
制备方法 2039.12.04
一种压裂用覆膜支撑剂的 2019.01.14-
制备方法 2039.01.13
一种减阻膜组合物的制备 2019.01.14-
方法 2039.01.13
一种卧式焙烧炉的高效焙 2020.12.31-
烧系统 2030.12.30
一种石英砂分选装置的分 2019.04.30-
选结构 2039.04.29
一种石英砂水力分选清洗 2019.04.30-
装置 2039.04.29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公司资质许可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母公司原持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20 年 12 月到期,2020 年
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51101465,有效期:3 年。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5]008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比例小于 25%)》。
(3)境外投资证书
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 5000201300057 号)。
十堰长江原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20 年 11 月到期后,2020 年 12 月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42001087,有
效期三年。
仙桃长江原持有的编号为 GR201542000436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18 年 10
月份到期后,2018 年 11 月仙桃长江再次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
GR20184200128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四)特许经营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熊鹰和熊杰,持股比例分别为 33.12%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投资本公司外,熊鹰直接持有长凯生态 15%的
股权。长凯生态目前尚未经营,其经营范围为:生态环境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废气治理;环境污染治理;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长
凯生态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的业务。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之一致行动
人、公司董事长助理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之一致行动
人,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副总监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没有参股其他企业。
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熊鹰直接持有长凯生态15%的股权。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投资本公司外,还曾持有凯米尔100%的股权(已
于2020年9月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北泉食品),因此公司与长凯生态、凯米尔及其
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熊帆持有重庆澈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60.00%的
股权;熊帆、熊寅分别持有重庆中吉达净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25%和9.00%
的股权。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对外投资的公司以
及兼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单位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
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熊帆持有重庆澈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0.00%的
股权,熊帆、熊寅分别担任重庆中吉达净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会主
席。
(三)关联交易情况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014,623.56 5,842,486.13 5,247,150.97 5,084,829.97
注:以上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关联担保
(1)2021 年 1-6 月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备注
经履行完毕
熊鹰、熊杰、熊
帆、熊寅
熊鹰、熊杰、熊
帆、熊寅
熊鹰、熊杰、熊
帆、熊寅
熊鹰、熊杰 1,243.52 2021/01/25 2021/07/25 是 -
熊鹰、熊杰、熊
帆、熊寅
(2)2020 年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备注
经履行完毕
熊鹰、熊杰 900.00 2020/7/7 2021/1/7 是 -
熊鹰、熊杰 500.00 2020/7/21 2021/1/21 是 -
熊鹰、熊杰 600.00 2020/9/2 2021/3/2 是 -
熊鹰、熊杰 650.00 2020/12/11 2021/6/11 是 -
熊鹰、熊杰、
熊帆、熊寅
(3)2019 年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备注
经履行完毕
熊鹰、熊杰 340.00 2019/09/04 2020/03/04 是 -
熊鹰、熊杰 300.00 2019/12/19 2020/06/19 是 -
熊鹰、熊杰 900.00 2019/12/19 2020/07/19 是 -
熊鹰、熊杰、
熊帆、熊寅
熊鹰、熊杰、
熊帆、熊寅
熊鹰、熊杰 900.00 2019/08/02 2020/02/02 是 -
熊鹰、熊杰 161.00 2019/10/17 2020/04/17 是 -
熊鹰、熊杰 69.00 2019/10/18 2020/04/18 是 -
熊鹰、熊杰 329.00 2019/10/23 2020/04/23 是 -
熊鹰、熊杰 141.00 2019/10/24 2020/04/24 是 -
熊鹰、熊杰 570.00 2019/11/19 2020/05/19 是 -
(4)2018 年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备注
经履行完毕
熊鹰、熊杰 1,260.00 2018/01/05 2018/08/02 是 -
熊鹰、熊杰 910.00 2018/09/03 2019/03/03 是 -
(3)关联销售
单位:元
关联方 定价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名称 方式
水电气费 市场 124,473.73 207,646.25 223,149.69 227,320.39
凯米尔
房屋租金等 定价 136,457.67 66,882.13 75,455.24 73,743.40
小 计 260,931.40 274,528.38 298,604.93 301,063.79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关联采购和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定价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名称 方式
采购货物 - 253,245.14 - -
劳务费 市场 - 28,907.16 - -
凯米尔
采购水电费 定价 - 655.35 - -
库房租金 14,017.58 13,333.33 - -
小 计 14,017.58 296,140.98 -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应收关联方款项,应付关联方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其他应付款 - 1.40 - -
应收账款 凯米尔 3.75 - - -
其他应收款 0.44 - -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偶发
性关联交易由双方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无
不利影响。
公司关联方不存在为公司做高业绩或为公司降低成本,承担费用等情形。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整披露了关联方
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和资金往来,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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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出生 任期起止日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及兼职情况 薪酬(万 与公司的其
别 日期 期
元) 他利益关系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MBA;曾就读于四川省工业学
校轻机专业、西南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专业;曾任四川仁寿县方家二小教
师、宜宾长江纸业公司技术员、重庆玻璃耐火材料厂技术员;1985 年 5 月
起,历任北碚轻工耐火材料厂副厂长、代厂长、厂长、北碚窑炉工程公司总 直接持股
熊鹰 董事长 男 经理、长江造型材料公司总经理;1996 年 9 月起,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有 161.46 20,416,448
年2月 2021.12.06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 年 1 月起,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 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成都长江董事长、大邑长江执行董事、宜宾长江执
行董事和长凯生态副董事长。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
曾任四川仁寿县陵阳粮站保管员、四川国家粮食储备库厂长;1999 年 1 月
直接持股
董事、总 1965 2018.12.07- 起,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2 年起,任重庆
熊杰 男 73.36 16,776,548
经理 年1月 2021.12.06 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
股
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兼任常州长江、仙
桃长江执行董事,长凯生态、湖北鼎联董事和大邑长江的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轻工厅吉林省皮革
服装工业公司科员、助理工程师,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重庆畜产分公
董事、副 2018.12.07- 司部门经理,重庆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加拿大威尔思管理咨询 直接持股
韩跃 男 年 12 48.48
总经理 2021.12.06 重庆公司客户总监;2002 年 5 月起,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 88,690 股
月
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江世学 董事、财 女 1972 2018.12.07-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重庆渝州大学(现重庆工 28.88 直接持股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性 出生 任期起止日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及兼职情况 薪酬(万 与公司的其
别 日期 期
元) 他利益关系
务总监 年 11 2021.12.06 商大学)会计学专业;2009 年 2 月起,历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 37,910 股
月 限公司财务经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 年 9 月至 1991 年 10 月担
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1991 年 10 月至 1996 年 8 月担任纺织工业
部科长,1996 年 8 月至 2005 年 6 月担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长,2005 年 8
李边卓 独立董事 男 年 11 6.00 --
月
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专家委员、中国石油
大学环境学院客座教授、环境科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和民建北京市委
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杨安富 独立董事 男 6.00 --
年3月 2021.12.06 大学讲师、副教授,目前兼任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1 年 6 月至今于西南政法大
胡耘通 独立董事 男 年 11 2.50 --
月
司任董事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西南大学会计专业;2008
监事会主 1976 2018.12.07- 年 1 月起,历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十堰长江造型材 直接持股
蒋蓥 女 20.68
席 年3月 2021.12.06 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科左后旗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4,910 股
陈秋庆 监事 男 1982 2018.12.07-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重庆三峡学院化学工程与 30.64 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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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出生 任期起止日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及兼职情况 薪酬(万 与公司的其
别 日期 期
元) 他利益关系
年 10 2021.12.06 工艺专业;2008 年 1 月起,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 28,660 股
月 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监
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重庆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
石晓燕 监事 女 13.98 --
年3月 2021.12.0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秘书;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
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秘书、监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重庆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
业;2004 年 2 月起,历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重庆
曹科富 副总经理 男 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 24.71
年4月 2021.12.06 103,520 股
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兼
任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金属压力加
工专业;曾任重庆星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 年 1 月起,历任重
副总经 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重庆长江造型材
周立峰 理、董事 男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3 年 9 月 31.72
年7月 2021.12.06 100,000 股
会秘书 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北鼎联董事。
美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美国 EzRez 公司高级数据架构师、
Zhuang 1963 2018.12.07- 直接持股
副总经理 男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市场总监、美国 Worksite 公 60.89
Xiong 年2月 2021.12.06 3,380,89 股
司高级数据架构师;2015 年 11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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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出生 任期起止日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及兼职情况 薪酬(万 与公司的其
别 日期 期
元) 他利益关系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美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本科和硕士阶段分别就读于中国北京理工大学计算
机专业以及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计算机专业;2007 年 8 月起,任美国 Etek
吴长松 副总经理 男 Group 公司总裁;2009 年 11 月起,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49.11 --
年2月 2021.12.06
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兼任昆山长江和济南长江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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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熊鹰持有公司股份 20,416,448 股,持股比例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系兄弟关系。
熊鹰之子熊帆持有公司股份 6,805,482 股,持股比例为 11.04%;熊杰之子
熊寅持有公司股份 5,592,182 股,持股比例为 9.07%。熊鹰、熊杰、熊帆和熊寅
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4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熊鹰:男,195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熊杰:男,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熊帆:男,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熊寅:男,198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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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1,360,757.85 136,145,819.75 144,424,382.52 141,163,166.04
应收票据 62,827,309.48 115,380,489.86 29,411,137.68 97,729,873.65
应收账款 297,803,088.48 273,998,279.14 274,578,005.23 202,407,098.81
应收款项融资 80,571,134.70 73,145,057.54 71,695,234.49 -
预付款项 20,937,576.47 25,233,798.41 24,522,171.19 21,378,735.56
其他应收款 7,410,722.16 6,132,879.78 4,560,078.84 7,359,080.99
存货 195,601,445.16 189,489,028.44 133,842,168.46 123,857,883.28
其他流动资产 10,714,465.51 11,328,639.18 13,231,828.54 10,736,265.89
流动资产合计 797,226,499.81 830,853,992.10 696,265,006.95 604,632,104.2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38,378,783.60 302,992,063.69 280,405,236.67 205,879,207.41
在建工程 59,284,853.73 44,466,668.74 22,460,669.10 32,329,336.56
使用权资产 16,708,526.97 - - -
无形资产 66,113,536.15 66,965,304.73 68,345,314.19 70,476,618.80
长期待摊费用 411,739.31 510,879.58 728,443.78 1,179,195.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03,617.21 13,272,909.46 10,436,959.33 8,959,054.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55,245.23 2,956,206.12 4,901,673.15 5,646,370.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7,656,302.20 431,164,032.32 387,278,296.22 324,469,783.31
资产总计 1,294,882,802.01 1,262,018,024.42 1,083,543,303.17 929,101,887.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600,000.00 9,900,000.00 - 30,000,000.00
应付票据 34,077,165.68 42,851,699.55 41,500,000.00 9,100,000.00
应付账款 117,861,474.03 139,470,744.61 120,831,517.91 74,481,889.31
预收款项 - 2,982,109.78 7,031,909.91
合同负债 2,594,691.17 3,821,755.58 - -
应付职工薪酬 6,699,620.86 8,485,615.04 5,745,442.70 4,974,338.30
应交税费 12,334,864.30 14,993,042.61 9,484,639.68 10,302,949.97
其他应付款 4,271,960.79 4,072,848.03 3,578,971.46 2,266,326.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37,309.85 496,828.22 - -
流动负债合计 196,223,111.13 226,592,533.64 184,122,681.53 138,157,4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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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 10,500,000.00 - -
租赁负债 12,904,789.64 - - -
预计负债 1,404,000.00 1,404,000.00 - 4,194,767.16
递延收益 31,878,703.65 33,864,622.72 38,108,479.79 30,140,628.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11,444.24 5,159,259.33 876,455.41 1,027,578.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998,937.53 50,927,882.05 38,984,935.20 35,362,973.40
负债合计 256,222,048.66 277,520,415.69 223,107,616.73 173,520,387.3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1,649,410.00 61,649,410.00 61,649,410.00 61,649,410.00
资本公积 153,261,952.48 153,261,952.48 153,261,952.48 152,799,408.12
专项储备 41,249.45 114,919.94 328,372.19 -
盈余公积 30,824,705.00 30,824,705.00 30,824,705.00 30,824,705.00
未分配利润 787,962,690.25 733,953,419.27 614,371,246.77 510,307,977.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920,746.17 4,693,202.0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8,660,753.35 984,497,608.73 860,435,686.44 755,581,500.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63,132,888.75 945,619,144.44 861,899,778.64 749,048,282.99
减:营业成本 305,381,372.87 590,207,673.17 510,807,558.82 464,121,107.96
税金及附加 7,017,905.98 10,949,870.77 9,186,136.48 9,159,911.68
销售费用 52,881,604.64 130,277,202.01 142,023,391.95 103,148,451.50
管理费用 32,154,059.07 54,958,111.46 60,285,289.65 59,763,689.52
研发费用 6,249,279.79 20,022,067.57 25,192,174.73 16,163,337.45
财务费用 64,882.72 336,300.77 -436,024.78 -136,430.00
其中:利息费用 637,301.20 776,121.80 502,425.00 945,037.51
利息收入 879,625.20 1,188,109.80 2,097,154.49 1,434,647.35
加:其他收益 4,510,757.66 8,443,451.21 11,236,173.89 10,989,885.29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 - - -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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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 1,903,907.91 -6,770,398.48 -9,780,861.88 -
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 -5,204,296.93 -1,571,647.25 -1,966,421.83 -1,186,673.31
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填 44,365.78 68,512.83 86,358.49 511,932.23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477,699.04 3,940,172.40 4,921,073.53 868,433.46
减:营业外支出 408,618.41 2,854,404.43 5,207,603.73 746,237.15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131,190.47 21,846,877.99 10,066,700.54 14,905,601.37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一) 按经营持续
性分类:
利润(净亏损以“-” 53,696,815.11 119,523,374.54 104,063,269.72 92,409,574.69
号填列)
利润(净亏损以“-” - - - -779.93
号填列)
(二) 按所有权归
属分类: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
填列)
益(净亏损以“-” -312,455.87 -58,797.96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696,815.11 119,523,374.54 104,063,269.72 92,408,794.76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
-312,455.87 -58,797.96 - -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8 1.94 1.69 1.5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8 1.94 1.69 1.50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6,667,109.76 11,230,710.34 3,212,640.00 4,975,494.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138,637.65 67,152,849.30 64,191,108.70 77,586,631.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 - - 47,048,840.73
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4,354,389.39 56,814,313.83 48,382,997.80 55,159,595.39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975,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 20,000,000.00 -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44,124,525.71 -74,903,331.54 -47,318,649.69 -7,675,464.10
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
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540,000.00 4,752,000.00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544,169.84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441,788.88 522,855.53 502,425.00 945,037.51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
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
利、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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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022,086.38 25,766,111.09 -31,656,368.36 27,261,128.27
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951.89 -56,244.91 7,084.98 6,137.98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
-20,775,394.01 -29,284,412.55 -9,481,013.42 77,222,968.41
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和天健会计师出
具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8-339
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400.93 11,958.22 10,406.33 9,240.8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04.91 837.13 914.04 787.9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
以“-”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 3.95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的政府补助和其他营业外收支。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额分别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87%、8.39%、6.45%和
(三)主要财务比率
以下各项财务指标,除资产负债率采用母公司口径外其他指标均以合并财务
报表口径为基础进行计算:
财务指标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4.06 3.67 3.78 4.38
速动比率(倍) 3.01 2.78 2.98 3.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59 19.25 21.89 15.3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 0.00 0.004 0.03 0.05
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6 2.11 2.39 2.46
存货周转率(次) 1.55 3.60 3.92 3.9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472.66 17,565.84 14,263.63 13,209.2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1.19 183.15 228.16 1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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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4 -0.48 -0.15 1.2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所载之计算公式
计算,报告期内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8 1.94 1.69 1.50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8 1.94 1.69 1.50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
资产
非流
动资 49,765.63 38.43 43,116.40 34.16 38,727.83 35.74 32,446.98 34.92
产
资产
总计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增长,资产规模和资产结构与经营规模相匹配。
得益于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各报告期末总资产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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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上来看,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货币
资金
应收
票据
应收
账款
应收
款项 8,057.11 10.11 7,314.51 8.80 7,169.52 10.30 - -
融资
预付
款项
其他
应收 741.07 0.93 613.29 0.74 456.01 0.65 735.91 1.22
款
存货 19,560.14 24.54 18,948.90 22.81 13,384.22 19.22 12,385.79 20.48
其他
流动 1,071.45 1.34 1,132.86 1.36 1,323.18 1.90 1,073.63 1.78
资产
流动
资产 79,722.65 100.00 83,085.40 100.00 69,626.50 100.00 60,463.21 100.00
合计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
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3.47%、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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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固定资产 33,837.88 67.99 30,299.21 70.27 28,040.52 72.40 20,587.92 63.45
在建工程 5,928.49 11.91 4,446.67 10.31 2,246.07 5.80 3,232.93 9.96
使用权资
产
无形资产 6,611.35 13.28 6,696.53 15.53 6,834.53 17.65 7,047.66 21.72
长期待摊
费用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其他非流
动资产
合 计 49,765.63 100.00 43,116.40 100.00 38,727.83 100.00 32,446.98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组成,报告期各期末,
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5.14%、95.85%、96.11%和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万元) (%) (万元) (万元) (%) (万元) (%)
流动负债:
短期借
款
应付票
据
应付账
款
预收款
- - - - 298.21 1.34 703.19 4.05
项
合同负
债
应付职
工薪酬
应交税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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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万元) (%) (万元) (万元) (%) (万元) (%)
其他应
付款
一年内
到期的
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
动负债
流动负
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
款
租赁负
债
预计负
债
递延收
益
递延所
得税负 481.14 1.88 515.93 1.86 87.65 0.39 102.76 0.59
债
非流动
负债合 5,999.89 23.42 5,092.79 18.35 3,898.49 17.47 3,536.30 20.38
计
负债合
计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递
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8.77%、94.09%、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4.06 3.68 3.78 4.38
速动比率(倍) 3.01 2.79 2.98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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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合并资产负债率(%) 19.79 21.99 20.59 18.68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17.59 19.25 21.89 15.35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1.19 183.15 228.16 114.5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之“十五、财务指标”。
公司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和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量充足,具有较强的债务
偿还能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融资能力将大幅提高,尤其是可以通过资本
市场筹集长期资金,进一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对未来的持续发
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而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净利润将大幅增加,偿
债能力还将进一步得到提高。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具体如下:
单位:次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铸造用砂系列产品 1.33 2.53 2.59 2.75
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 0.88 2.81 3.33 3.65
报告期内,公司各系列产品的销售模式和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应收账款周
转率的变化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存货的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
存货周转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铸造用砂及压裂支撑剂 1.55 3.60 3.92 3.91
报告期内,随着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加大原材料采购和生产备货的
力度,2020 年存货余额较上年增幅较大,使得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总体而言,
报告期内,铸造用砂及压裂支撑剂业务存货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存货周转率与
业务规模和存货结存规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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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46,313.29 94,561.91 86,189.98 74,904.83
营业成本 30,538.14 59,020.77 51,080.76 46,412.11
期间费用 9,134.98 20,559.37 22,706.48 17,893.90
营业利润 6,075.89 14,028.45 11,441.65 10,719.22
利润总额 6,382.80 14,137.03 11,413.00 10,731.44
净利润 5,369.68 11,952.34 10,406.33 9,240.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分别为74,904.83万元、
要得益于压裂支撑剂业务的增长。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得益于铸造用砂
业务、压裂支撑剂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共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10,731.44万元、11,413.00万元、14,137.03
万 元和6,382.80 万 元 ,归属 于母 公司 股东 的净利 润分 别为 9,240.88 万元、
(1)营业收入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万元) (%) (万元) (万元) (%) (万元)
主营
业务
其他
业务
合计 46,313.29 100.00 94,561.91 100.00 86,189.98 100.00 74,904.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产品包括铸造用砂
系列产品、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原砂、铸造辅料的销售
收入,其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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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4,667.81 万元、73,338.67 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铸造用
砂系列 29,601.41 79.02 51,203.07 65.14 47,067.41 64.18 48,478.68 74.97
产品
压裂支
撑剂系 7,861.16 20.98 27,396.47 34.86 26,271.27 35.82 16,189.13 25.03
列产品
合 计 37,462.57 100.00 78,599.54 100.00 73,338.67 100.00 64,667.81 100.00
公司铸造用砂系列产品主要用于汽车、摩托车等行业的铸件生产;压裂支撑
剂系列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和页岩气开采。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
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738.54 万元,增长幅度为 6.28%,主要系本期国内疫情趋
于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生产经营已经基本恢复正常,铸造用砂系列产品业务收
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7,815.75 万元,增长幅度为 35.88%,同时由于本期石英砂支
撑剂产品受下游主要客户中石油招标时间延后及公司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影响,
下降幅度为 49.20%所致。因此,2021 年 1-6 月铸造用砂系列产品收入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重提升至 79.02%,而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下
滑至 20.98%。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类别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铸造用砂系列产品 35.95 36.69 36.26 34.39
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 28.54 39.93 50.60 50.05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34.39 37.82 41.40 38.3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8.31%、41.40%、37.82%和 34.39%,
盈利能力较强。2020 年,公司压裂支撑剂在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和平均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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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的双重影响下,毛利率由 2019 年的 50.60%下降至 2020 年的 39.93%,导致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由 41.40%下降至 37.82%。2021 年 1-6 月,由于下游主要客
户中石油招标政策调整,导致公司石英砂压裂支撑剂中标价格大幅下降,而相关
的石英砂支撑剂成本下降幅度小于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导致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
毛利率较上年下降较大。
(1)铸造用砂系列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铸造用砂系列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铸造用覆膜砂 36.05 36.19 35.95 33.71
再生砂 46.39 49.55 42.50 47.09
砂芯 25.20 26.39 30.20 28.02
对铸造用砂系列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铸造用覆膜砂平均销售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平均单位毛利、毛
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888.02 903.65 947.57 960.53
单位直接材料(元/吨) 494.52 502.80 524.47 550.92
其中:原砂(元) 141.54 142.87 124.82 117.91
再生砂(元) 92.60 91.87 99.15 92.80
酚醛树脂(元) 169.02 182.20 210.22 232.44
单位直接人工(元/吨) 17.24 16.83 18.29 17.67
单位制造费用(元/吨) 56.11 56.99 64.14 68.14
平均单位毛利(元/吨) 320.14 327.03 340.68 323.82
毛利率(%) 36.05 36.19 35.95 33.71
膜砂平均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同时销售价格与上年基本持平,故平均单位毛利有
所上升,毛利率也由 2018 年的 33.71%上升至 35.95%。
再生砂平均价格也较上年有所下降,使得铸造用覆膜砂平均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因此,毛利率与上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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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56.99 元,呈逐年下滑的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方米仓库,发生租赁费用 58.73 万元,再加上 2018 年起重机及车间维修费和安
全费较高,上述费用导致 2018 年的覆膜砂单位制造费用较高。
减少;同时因昆山长江的原砂业务发展较快,从 2019 年 10 月开始,昆山长江租
赁的泉顺发木业(中国)有限公司的 12,622.56 平方米厂房房租不再由其覆膜砂
产品全部承担,而是在覆膜砂和原砂之间合理分摊,导致 2019 年铸造用覆膜砂
单位制造费用中的租赁费用也有所减少。上述因素导致公司 2019 年覆膜砂单位
制造费用比上年有所下降。
导致全年缴纳社保与正常时期相对减少,制造费用中的人工费用下降。同时 2020
年国内汽车行业实际上已经实现了触底回升,特别是下半年国内汽车行业回暖迹
象比较明显,公司抓住机遇加强市场拓展,实现了铸造用覆膜砂销量的逆势增长,
年公司覆膜砂单位制造费用继续下降。
公司的成本费用有所增加,但受下游行业复苏影响,公司铸造用覆膜砂产销继续
维持增长势头,覆膜砂生产量比上年同期增长 37%,从而使公司 2021 年 1-6 月
覆膜砂单位制造费用仍然比 2020 年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再生砂平均销售单价、平均单位销售成本、平均单位毛利、毛利
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300.26 301.07 311.21 291.42
单位直接材料(元/吨) 37.68 32.11 47.32 40.14
单位直接人工(元/吨) 13.02 11.52 14.05 18.55
单位制造费用(元/吨) 110.29 108.27 117.59 95.51
平均单位毛利(元/吨) 139.28 149.17 132.25 137.22
毛利率(%) 46.39 49.55 42.50 47.09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平均销售成本上升超过平均销售价格上涨导致的。主要原因是常州长江根据当地
环保政策需要,从 2019 年开始常州长江从溧阳市联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回收的
废砂由原来直接运回常州长江改为需先运至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处理后再
运回常州长江,故运费有所上升;同时,因昆山长江再生砂生产线升级改造,公
司将原昆山长江处理的铸造废砂转运至常州长江进行再生处理,从而导致当期再
生砂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上升。
此外,因常州长江于 2018 年下半年新增 2 条生产线,导致 2019 年折旧等费
用增加,而当期再生砂产量又并未同步增加,导致当期再生砂单位制造费用较
生砂毛利率有所下降。
因为厂中厂模式的再生砂产量在再生砂总产量中的比重增加。再生砂的主要原材
料是回收的废(旧)砂,公司基本无偿回收废(旧)砂,只承担运杂费,公司将
回收废(旧)砂的运费计入废(旧)砂的回收成本,构成生产再生砂的直接材料
成本。在厂中厂模式下,公司在客户工厂内建设再生砂生产线,回收废(旧)砂
基本无需运费。同时,随着再生砂产量的增加,在折旧等费用变动不大的情况下,
虽然再生砂 2020 年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9 年有所下降,但成本的下降幅度超
过价格的下降幅度,故毛利率仍上升至 49.55%。
报告期内,砂芯平均销售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平均单位毛利、毛利率情况
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2,113.06 2,147.85 2,212.76 2,329.88
单位直接材料(元/吨) 687.97 740.41 702.25 765.21
单位直接人工(元/吨) 456.38 324.58 393.32 429.57
单位制造费用(元/吨) 436.21 515.96 449.04 482.32
平均单位毛利(元/吨) 532.50 566.89 668.15 652.78
毛利率(%) 25.20 26.39 30.20 28.02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对外销售砂芯的公司主要有母公司、昆山长江、仙桃长江、十堰长江,报告
期内,砂芯平均销售单价较为稳定,均在 2,200 元/吨左右。砂芯直接材料主要
为公司自产覆膜砂和辅料,因常州长江和铜梁长江新厂房和砂芯生产线处于投产
初期,其产能利用率尚未达到设计标准,导致其单位产品折旧成本相对较高,使
接材料比上年也有所上升,导致 2020 年平均销售成本较 2019 年略有上升,从而
使砂芯毛利率有所下降至 26.39%。
(2)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产品类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陶粒支撑剂 - 71.81 31.38 21.33
石英砂支撑剂 28.54 39.60 51.85 56.15
综合毛利率 28.54 39.93 50.60 50.05
压裂支撑剂客户多数属于国企,使用招标形式采购。2018 年以来,公司在
综合考虑陶粒原料市场行情、生产成本、中标率等因素以后,适当提高了陶粒支
撑剂的投标价格,陶粒支撑剂产品毛利率随之提高。2020 年,在陶粒支撑剂生
产中,改由客户提供主要原材料陶粒,公司仅投入树脂等部分原辅材料进行加工,
因此本期直接材料成本大幅减少,销售价格也大幅下降,成本下降幅度超过价格
的下降幅度,故 2020 年毛利率仍大幅上升。
是一方面受公司后旗长江石英砂开采规模限制,另一方面为了适当降低因从后旗
长江采购石英砂支撑剂所导致的长距离运输成本,公司 2019 年通过青川九晟、
宜宾天晟加大了就近向外部采购石英砂的规模,同时青川九晟、宜宾天晟采购价
格比后旗长江高,且运费计入材料成本,由此导致公司 2019 年石英砂支撑剂营
业成本上升超过了销售价格的增长,从而当期石英砂支撑剂销售毛利率比上年有
所下降。受竞争加剧的影响,2020 年公司适当降低投标价格,使石英砂支撑剂
平均销售单价较 2019 年下降 9.09%;另一方面,同样因后旗长江、长江矿业受
采矿权证规定的可开采规模限制,也为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供货需求,公司继续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通过宜宾天晟和青川九晟加大在西南地区的石英砂采购量,由于宜宾天晟和青川
九晟的石英砂采购价格比后旗长江高,且运输费用计入石英砂支撑剂材料成本核
算,从而导致压裂支撑剂平均单位成本较上年进一步上升。在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和平均单位成本上升的双重影响下,压裂支撑剂 2020 年毛利较 2019 年进一步下
滑至 39.60%。
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且主要客户中石油在 2021 年压裂用石英砂集中采
购项目招标过程中的中标价格政策发生了变化,公司在 2021 年中石油的石英砂
压裂支撑剂集中采购招标中的中标单价较 2020 年普遍出现 20%以上的降幅。同
时公司基于降低石英砂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角度,大幅增加了对东北地区
石英砂支撑剂的销售数量,而东北地区石英砂支撑剂的销售价格相对偏低,从而
导致公司 2021 年 1-6 月石英砂支撑剂销售均价比 2020 年大幅下降。面对市场价
格发生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拓展低价砂源并尽量就近销售
的方式降低成本,但是由于销售价格下降过大,导致毛利率由 2020 年的 39.60%
下降至 28.5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金额与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占营 占营
占营业 占营业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收 金额 业收
收入比 收入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入比 (万元) 入比
重(%) 重(%)
重(%) 重(%)
销售
费用
管理
费用
研发
费用
财务
费用
合计 9,134.98 19.72 20,559.37 21.74 22,706.48 26.34 17,893.90 23.89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运输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两项合计
占同期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94.74%、91.86%、93.95%和 89.20%,基本保持稳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定。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0,314.85 万元、14,202.34 万元、13,027.72
万元和 5,288.16 万元,销售费用较大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连续增长且每年
运输铸造用砂、压裂支撑剂的数量多、重量大。2019 年销售费用为 14,202.34
万元,较上年增长 37.69%,主要是因为后旗长江原砂销量增加且销往山东、东
北等距离较远的客户,运费较高;另一方面,公司 2019 年销售压裂支撑剂 28.41
万吨,较上年增加 9.31 万吨,其运费也计入销售费用。因此,2019 年销售费用
大幅增加。
(1)石英砂支撑剂远距离运输的数量大幅减少。2019 年,后旗长江和长江
矿业内部销售给重庆长江并销售给西南地区客户的石英砂支撑剂的数量为
大幅减少至 6.35 万吨,而宜宾天晟和青川九晟内部销售给重庆长江并销售给西
南地区客户的石英砂支撑剂的数量则由 2019 年的 11.69 万吨增加至 2020 年的
大幅减少了 6.35 万吨,从而使 2020 年石英砂支撑剂销售运费较 2019 年减少了
(2)铸造用覆膜砂和原砂因销售数量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从而使运输费用
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2019-2020 年,铸造用覆膜砂销量分别为 40.96 万吨和
原砂销量共增加 10.46 万吨,但因铸造用覆膜砂和原砂一般采取就近供货的原
则,运输单价较低,故总体销售运费只增加了 591.80 万元。
总体来看,发行人 2020 年销售运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在四川区
域采购石英砂支撑剂数量,并相应减少从后旗长江的石英砂支撑剂采购数量占
比,从而使 2020 年石英砂支撑剂远距离运输的数量大幅减少所致。
所致。
压裂支撑剂,故向外部单位租用仓库。2019 年 1 月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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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签订合同,其中约定租用对方的仓库并向其支
付仓储服务费;2019 年 10 月公司与中国物流宜宾有限公司签订仓储合同。上述
租赁业务导致公司 2019 年仓储服务费较 2018 年大幅增长。2020 年仓储服务费
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销售收入由 2019 年的 6,881.24 万元减少至 2020 年的 1,597.11 万元,而其按销
售收入的比例收取仓储服务费,故 2020 年仓储服务费较 2019 年减少 217.56 万
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其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套办公楼等,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8 年末增加 8,728.41 万元,其
中房屋建筑物原值增加 7,323.75 万元,2020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期初增加
费用和差旅费均大幅减少;2020 年中介机构服务费减少 262.18 万元,主要是十
堰长江、昆山长江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诉讼费用减少;2020
年其他费用较 2019 年减少 372.42 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2020 年外出会务
费、参展费、维修费等较 2019 年减少,同时昆山长江厂房拆除重建后再生砂粉
尘处理费减少等,各项变动综合影响管理费用减少。2021 年 1-6 月,公司管理
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73.10 万元,增长幅度为 17.25%,主要系上年同期因新冠
疫情推迟复工和社保优惠政策,支付职工薪酬和缴纳社保与正常时期相对减少,
本期这一影响因素已消除导致职工薪酬增加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发方面有较大的投入。公司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
研发投入均有对应明确的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2018 年随
着压裂支撑剂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增加了压裂支撑剂生产线的建设投入,同时为
保证压裂支撑剂业务的营运资金充足,向银行贷款 3,000 万元,因此 2018 年利
息支出金额较大,该笔借款已于 2019 年上半年偿还。2019 年公司减少银行借款,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缓解资金压力,使得 2019 年利息
支出有所下降,银行手续费有所上升。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
款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990 万元和 1,050 万元,故利息支出较 2019 年增加 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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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同时,客户回款中票据形式占比增加,而公司对外采购、投资增加,导致
公司银行存款减少,故 2020 年利息收入也较 2019 年减少。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490.47 62,928.75 59,111.93 51,59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51.25 60,937.84 52,163.23 45,829.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9.22 1,990.91 6,948.69 5,763.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9 191.10 106.43 4,845.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35.44 7,681.43 4,838.30 5,613.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2.45 -7,490.33 -4,731.86 -767.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4.00 2,865.20 54.42 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6.21 288.59 3,220.05 273.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21 2,576.61 -3,165.64 2,726.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2.10 -5.62 0.71 0.61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077.54 -2,928.44 -948.10 7,722.30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57.00 12,885.44 13,833.54 6,111.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分别为 5,763.12 万
元、6,948.69 万元、1,990.91 万元 2,439.22 万元,表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通
过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之比分别为 62.37%、
净利润之比为 46.37%。报告期内,客户使用票据支付的占比基本稳定且较高,
致使公司应收票据金额逐渐增多,故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
净利润之比一直较低。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大幅下降,
主要是因为 2020 年公司压裂支撑剂客户以票据回款较多,以现金回款比例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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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少,而同时公司原材料采购和资本性支出增加,这部分现金付款比例较 2019
年有所增加所致。
(七)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根据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
案)》,增加了关于利润分配的下属规定(公司股票在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后):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
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
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利润分配的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在依法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以后,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
公司发展情况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确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股本规模及
股权结构合理等前提下,公司可以考虑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资产收购、
购买先进生产设备、研发投入等重大投资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通过合理
利用未分配利润,逐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
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董事
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八、本次发行
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 201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至
(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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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16 家全资子公司及 2 家全资孙公司、1
家控股孙公司。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9004562705328K
公司住所 仙桃市毛咀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龙宝艳 注册资本 617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29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覆膜砂、砂芯、赛特砂、铸造辅助材料及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的制造
销售;铸造用废砂回收再生利用及再生设备的制造销售;原砂的销售;
经营范围
原材料的进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094.78 10,330.86
净资产 9,788.00 9,062.73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756.06 6,706.53
净利润 725.26 1,198.12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07932546912
公司住所 十堰市白浪东路 89 号
法定代表人 姚武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6 年 9 月 13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覆膜砂、酚醛树脂、铸造辅助材料、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制造、
经营范围 销售;铸造用废砂回收再生利用及再生设备制造销售;砂芯的生
产、销售;铸件销售。
(2)简要财务数据
十堰长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322.37 13,954.47
净资产 12,633.39 11,568.53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5,093.82 9,307.51
净利润 1,010.86 1,658.02
上述财务数据系十堰长江合并报表数据,因十堰长江子公司十堰荣泰的少数股东本期实
缴出资 54 万元,故 2021 年 6 月末净资产比 2020 年 12 月末净资产加本期净利润之和多 54
万元。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长江造型材料(集团)科左后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5225581054421
公司住所 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甘金北线 7 公里处南侧
法定代表人 赵辉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1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许可经营项目:铸造材料、陶粒、树脂陶粒、压裂树脂砂、压裂用
经营范围
石英砂、建筑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936.10 10,790.50
净资产 8,276.74 7,997.1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8,259.15 15,217.95
净利润 282.59 451.46
注:2021 年 6 月末净资产比 2020 年 12 月末净资产加本期净利润之和少 2.96 万元,主
要是专项储备减少。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宜宾高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255904757188
公司住所 高县月江镇福溪路 272 号
法定代表人 熊鹰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生产销售树脂砂、覆膜砂、石英砂、铸造涂料(不含危险品)、粘结
经营范围
剂、铸造辅料;铸造废旧树脂砂、粘土砂回收和再生、无机粘合剂。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73.54 1,352.17
净资产 1,414.58 1,316.86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59.14 379.93
净利润 97.72 117.42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0893814866
公司住所 常州市金坛区圩门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 熊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 月 1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覆膜砂、再生砂、无机覆膜砂、陶粒、石英砂、砂芯的生产与销售;
铸造辅助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816.86 17,147.55
净资产 8,609.33 8,041.79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7,664.06 12,714.39
净利润 567.54 1,213.90
(1)简要工商信息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成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公司住所 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通港路 259 号
法定代表人 熊鹰 注册资本 321.73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7 月 21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生产、销售覆膜砂,铸造废砂再生利用,汽车配件,脱模剂,铸造筛等铸造
经营范围 辅助材料产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存储)(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成都长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720.57 9,257.68
净资产 9,118.79 8,284.08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279.76 6,314.63
净利润 834.71 1,437.35
上述财务数据系成都长江合并报表数据。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成都大邑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9066962907X
公司住所 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兴业五路(工业集中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 熊鹰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成都长江持股 100%
制造、销售:覆膜砂、再生砂。销售:耐火材料、铸造用涂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铸造辅料、机器设备(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
经营范围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令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需有关部门批
准的凭其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57.20 4,390.93
净资产 4,440.44 3,979.88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542.72 2,737.45
净利润 460.56 787.76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昆山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7532038811
公司住所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蓬朗微山湖路 238 号
法定代表人 陈阳 注册资本 1,000 万
成立日期 2003 年 8 月 22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生产、制造、销售各类覆膜砂、原砂、铸造敷料、过滤网、砂芯;
生产、销售再生砂;销售机械设备及零件。(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
经营范围
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642.95 8,492.82
净资产 6,623.61 5,751.2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895.75 11,376.95
净利润 472.41 838.21
注:2021 年 6 月末净资产比 2020 年 12 月末净资产加本期净利润之和多 400 万元,主
要是本期新增的实收资本。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公司住所 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 32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昭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3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生产、销售:覆膜砂、无机粘结剂、压裂支撑剂、砂芯;铸造辅助材料、
经营范围 石英砂、陶粒、防锈剂;生产、销售砂芯;铸造废砂回收、处理;再生砂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745.91 7,903.02
净资产 5,949.95 5,300.38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962.00 2,676.36
净利润 649.57 578.48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重庆园长梦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9MA5U7C9W3A
公司住所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熊帆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8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销售覆膜砂、压裂支撑剂、石英砂、陶粒、无机粘接剂;铸造辅助
经营范围 材料;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25.10 309.22
净资产 165.22 107.66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598.63 595.65
净利润 57.56 21.02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科尔沁左翼后旗长江造型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522MA0N9DUA57
公司住所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甘金北线 7 公里处南侧
法定代表人 赵辉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铸造硅砂的开采、深加工及销
经营范围
售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77.76 984.35
净资产 792.66 847.12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6.52 812.06
净利润 -50.04 -52.54
注:2021 年 6 月末净资产比 2020 年 12 月末净资产加本期净利润之和少 4.42 万元,主
要是专项储备减少。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宜宾天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26MA65Q75Y3B
公司住所 珙县余箐工业园区管委会周转服务房 2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吴朝君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13 日 企业类型
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生产、销售:压裂支撑剂、覆膜支撑剂、树脂砂、覆膜砂、石英砂、
陶粒、防锈剂、粘结剂、铸造辅料、无机粘合剂、固化剂。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覆膜设备、再生砂设备、机械设备零件、铸造成套设备。铸
造废旧树脂砂、粘土砂回收和再生。仓储及搬运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99.09 5,044.34
净资产 4,143.83 4,051.0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664.67 7,531.18
净利润 92.82 766.12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湖北荣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0585464248C
公司住所 十堰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 姚武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1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十堰长江持股 100%
一般项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固体废弃
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经营范围
加工处理;铸造机械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914.11 5,116.68
净资产 1,172.94 712.66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05.34 126.68
净利润 -39.72 -70.16
注:2021 年 6 月末净资产较 2020 年 12 月末净资产加本期净利润之和多 500 万元,主
要是十堰长江增加的投资,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未增加注册资本。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青川九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22MA665BNY5P
公司住所 青川县竹园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法定代表人 吴朝君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以下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或审批项目)生产、销售:压裂支撑
剂、覆膜支撑剂、树脂砂、覆膜砂、石英砂、陶粒、防锈剂、粘
结剂、铸造辅料、无机粘合剂、固化剂;生产、销售覆膜设备、再
经营范围
生砂设备、机械设备零件、铸造成套设备,铸造废旧树脂砂、粘土
回收和再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青川九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236.59 7,042.85
净资产 4,621.80 4,631.69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营业收入 2,918.88 6,568.71
净利润 -9.89 507.98
(1)简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济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81MA3MKAK572
公司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圣井世纪大道 6677 号
法定代表人 陈阳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废砂的生产、制造、销售、再生处理;再生砂、覆膜砂、原砂、铸
造辅助材料、过滤网、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
经营范围
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简要财务数据
济南长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59.90 836.50
净资产 902.86 806.92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31.31 739.54
净利润 95.93 288.34
公司名称 湖北鼎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0MA49KK444W
公司住所 湖北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鹰 2 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姬应渠 注册资本 3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09 月 24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十堰长江持股 51%,永济市贝特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持股 23%,山西
股权结构 铸鑫融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2%,湖北晟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
股 9%,湖北博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股 5%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
螺旋桨)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
经营范围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铁合金冶炼;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
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
金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
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
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
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
仪表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鼎联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13.81 1,022.34
净资产 1,003.54 1,013.3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5.79 -
净利润 -63.77 -12.70
注:2021 年 6 月末净资产较 2020 年 12 月末资产加本期净利润之和多 54 万元,主要是
本期少数股东实缴的出资。
公司名称 宁国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81MA2WR91H7F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长虹路(开源耐磨
公司住所
内)
法定代表人 徐彬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03 月 05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覆膜砂、再生砂、无机覆膜砂生产与销售;石英砂、铸造辅助材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除
经营范围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与加工,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国长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454.74
净资产 476.47
项目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3.53
公司名称 彰武长江矿产加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922MA114ATG43
公司住所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章古台镇邰家村东大一间房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熊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05 月 27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
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
经营范围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
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彰武矿产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0.07
项目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07
公司名称 彰武长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922MA114ATB3T
公司住所 辽宁省阜新彰武县兴工街 5-2 号
法定代表人 熊伟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05 月 27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长江材料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非金属矿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
(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彰武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308.39
净资产 2,793.74
项目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6.2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由公司承
担的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以及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为: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文 建设期
金投入金额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
集团铜梁有限公司 项目编码 渝(铜)环
两期各
及铸造废砂循环再 3-008397 号
生资源化项目”
十堰长江造型材料
十环函
有限公司“环保覆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膜砂生产和循环再 2016030026590055
号
生砂处理项目”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
常州有限公司“新
坛环审
建年产砂芯 7.2 万 坛发改备字【2016】
吨、CCATEK 环保覆 50 号
号
膜砂 7.92 万吨项
目”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
(集团)仙桃有限 仙环建函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砂及铸造废砂再生 号
生产项目”
合计 48,185.43 45,450.00
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拟以银行贷款等方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式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
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提升公司在铸造用砂、废(旧)砂再生处理和压裂支撑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并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还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实现公司的
发展战略具有积极有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大幅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业务承接能力,间接
推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大幅增长。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较好的
盈利前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增加
营业收入 71,817.14 万元,年平均税后净利润增加 9,817.74 万元,将比目前的
盈利能力有大幅提高。
(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会有所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由于净资产的迅速扩张,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
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项目投产比例提高,公司销售收入和
利润水平将大幅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将提升。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与下游行业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铸造材料系列产品主要用于下游汽车、摩托车等零部件及配件生
产企业铸造零部件。汽车、摩托车等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的景气度取决于汽车、
摩托车等行业的发展状况。汽车、摩托车等行业受经济周期和国家政策的影响较
大,汽车、摩托车等行业的波动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
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转变,导致汽车、摩托车等行业
经营环境变化,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受汽车、摩托车等行业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铸造材料的客户大多为国内大型汽车、摩托车企业等零部件及配件生产
企业,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的能力较强。同时公司在铸造材料行业整体实力较强,
铸造材料系列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研发的低氨砂产品符合下游客户对环
保要求较高的需求;废旧砂再生处理业务属于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与国家的环保
理念相一致。公司凭借自身在行业内所具有的实力以及多年来与下游客户建立的
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的能力。
(二)原材料价格、运费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覆膜砂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作为基材的石英砂、作为粘结剂的酚醛
树脂、作为固化剂的乌洛托品及其它辅助材料。石英砂和酚醛树脂在成本中所占
比重最大。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覆膜砂系列产品(含
压裂支撑剂)直接材料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79.57%、80.69%、81.14%和
影响。如果公司原材料的成本上涨,公司的生产成本将相应增加;如果原材料的
成本大幅下降,原材料存货将存在跌价损失的可能性。尽管公司通过保持合理库
存规模等方式加强了对存货的管理,但如果原材料价格、运费出现大幅波动,而
公司产品价格变动滞后于原材料成本变动时,则将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较大波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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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压裂支撑剂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压裂支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压裂支撑剂主要用
于石油、天然气和页岩气开采增产领域中。我国的石油、天然气和页岩气开采主
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下属企业负责。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向中石油的下属企业销售的压裂支撑剂分别占各期压裂支撑剂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74.57%、67.38%、90.22%和 89.26%。公司向中石化的下属企业销售的
压裂支撑剂分别占各期压裂支撑剂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1.98%、27.08%、6.91%和
务在相当长时期内对中石油、中石化下属企业的销售存在一定的依赖性。
国内应用于油气开采增产领域的压裂支撑剂业务目前尚属于新兴市场领域,
未来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如果公司产品性能或服务水平不能持续满足中石油、中
石化下属企业的需求,或中石油、中石化调整供应商政策而公司无法进入其供应
商名录,将对公司的压裂支撑剂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石英砂压裂支撑剂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所带来的风险
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下游主要客户采购政策调整,公司在 2021 年
中石油的石英砂压裂支撑剂集中采购招标中的中标单价较 2020 年普遍出现 20%
以上的降幅,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中石油的石英砂压裂支撑剂销售收入逐年上
升,到 2021 年 1-6 月已占公司压裂支撑剂销售收入的 89.26%,占公司总营业收
入比例为 15.15%,如果未来几年公司石英砂压裂支撑剂销售价格持续低迷,而
其生产及销售单位成本不能同步下降时,将对公司未来石英砂压裂支撑剂业务经
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2,379.99 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为 69.92%,金额和所占比例较高。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 1 年以
内的应收账款占 96.34%。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规模的扩大或者宏观经济
政策收紧,如果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紧张的风险。同时,如
果未来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因客户财务状况及付款政策变化等原因而降低,则存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如果上述应收账款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而无法按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环境保护风险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2018 年 7 月 3 日向常州长江
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环金行罚【2018】
元的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对常州长江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
为处 10 万元的罚款。
由江苏省环境科学院和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面检测,其对周边环境没有
造成影响,未形成重大环境污染问题。
除受到上述处罚外,公司、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的行为,也未有其他环保行政处罚纪录。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未
来国家可能制订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使得公司的环保支出增加、经营成
本提高,公司面临增加环保投入的风险。
(七)不能继续享受企业税收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增值税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2018 年至 2020 年,成都长江和
大邑长江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2018 年宜宾长江和宜宾天晟享受西部大开
发税收优惠;2020 年,青川九晟、宜宾天晟和铜梁长江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
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母公司、
成都长江、大邑长江、宜宾天晟、青川九晟、铜梁长江 2021 年 1-6 月企业所得
税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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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
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报告期内园长梦享受小微企业税
收优惠;2019 年至 2021 年 1-6 月宜宾长江和济南长江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湖北鼎联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母公司、十堰长江、仙桃长江和常州长江系高新技术企业。母公司、十堰长
江和仙桃长江报告期内享受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母公司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及工信部发布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
长江、宜宾长江符合上述条件的覆膜砂、再生砂产品收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
税时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应税收入总额。2018年至2019年昆山长江符合上述条
件的再生砂产品收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应税收入
总额。2019年至2021年1-6月济南长江符合上述条件的再生砂产品收入,在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应税收入总额。
公司子公司十堰长江经十堰市民政局审核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
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据此十堰
长江享受按照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实际工资的 2 倍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税
前扣除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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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关于增值税
税收优惠的规定,税务机关对每位残疾人核定的退税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
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确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金额
利润金额
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 12.88% 11.85% 13.80% 12.63%
东的净利润(3=1/2)
虽然发行人及子公司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属于国家对西
部大开发企业、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福利企业等的长期鼓励政策,但未来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公司不再满足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相
关规定而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一定
不利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鹰、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帆、熊寅持有公司 80.44%的
股份。实际控制人有能力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
险。
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
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
独立董事制度,从制度上尽可能避免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本次发行股票前,实际控制人熊鹰、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帆、熊寅已做出
承诺:将来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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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
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及可预见将来的
市场环境、产品竞争格局、产品与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料供应和工艺技
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虽然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
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同类企业开发相同产品参与竞争、项目实施过程
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
收益的风险。
(十)资产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将增加 36,544.71
万元,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无形资产摊销政策,预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后每年将平均增加 2,446.90 万元的折旧摊销费用。虽然募投项目建成
达产后,公司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但公司募投项目建成
至完全达产需要一定的过程,如果未来业务发展速度显著低于预期,或者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收益水平远未达到预期目标,则公司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一段
时间内资产新增折旧摊销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为 4.83%,
净利润计算)为 0.79 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将大幅提高,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
长,因而公司在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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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
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使用效率;
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拓展收入增长空间;
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十二)公司或子公司未来可能存在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或《采矿许可
证》准许的开采规模持续下降的风险
英砂 20 万吨、20 万吨、0.70 万吨和 0.00 吨。由于受后旗长江和长江矿业所获
的《采矿许可证》准许的石英砂开采数量限制,2018 年后旗长江通过对外采购
擦洗砂(尚未烘干的石英砂)28.28 万吨来解决原材料供应缺口。2019 年,随着
宜宾天晟和青川九晟的相继投产以及公司石英砂支撑剂销量的大幅增长,后旗长
江、宜宾天晟、青川九晟和长江矿业进一步加大了外购石英砂的数量。2019 年
后旗长江、宜宾天晟和青川九晟、长江矿业从外部采购石英砂和擦洗砂(尚未烘
干的石英砂)数量合计为 30.60 万吨,外购废土砂 37.71 万吨。2020 年后旗长
江、宜宾天晟、青川九晟和长江矿业从外部采购石英砂和擦洗砂(尚未烘干的石
英砂)34.07 万吨,外购废土砂 183.14 万吨。2021 年 1-6 月后旗长江未开采自
有砂矿的石英砂,主要通过外部采购和优先利用废土砂,以节约成本和储备资源。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后旗长江、长江矿业所持有的采矿许可
证合计准许开采规模为 20 万吨/年,其中后旗长江所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许可开采
规模为 10 万吨/年,有效期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长江矿业所持有的采矿许可证
许可开采规模为 10 万吨/年,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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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241 号令)的相关规定,采矿
权人可以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30 日前到相关主管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
手续。
因对外采购擦洗砂单位成本高于公司自身开采天然石英砂的单位成本,所以
如果未来公司或子公司所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仍然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
或《采矿许可证》准许的开采规模持续下降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
影响。
(十三)关于发行人子公司与北京仁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纠纷风
险
发行人子公司十堰长江侵害其专利权“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专利号为:
ZL00108081.4,证书号为:181153,发明人为秦升益)”,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并赔偿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及因侵权发生的各项成本 40 万元。
该诉讼已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开庭审理。2021 年 2 月 3 日,湖北省武汉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鄂 01 知民初 17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十堰长江
向北京仁创赔偿经济损失 100 万元和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0 万
元,驳回北京仁创的其他诉讼请求,29.38 万元案件受理费分别由北京仁创负担
发行人子公司十堰长江已在规定期限内就上述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截止招股书签署之日,本案尚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如果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发行人败诉,则仍可能对公司生
产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基于谨慎原则,十堰长江已依据上述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 140.40
万元。
知书(2021)苏 05 民初 1365 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北京仁创诉
其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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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书中北京仁创认为其拥有“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专利号为:
ZL00108081.4)合法的知识产权,请求法院判令昆山长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
偿其经济损失 5,000.00 万元,且承担因侵权而发生的律师费 20.00 万元。
截止招股书签署之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如果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终判决发行人败诉,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前述“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间为 200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截止北京仁创提起本次专利侵权诉讼之日专利权保护已
到期。
为彻底消除上述专利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潜在不利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特承诺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的所有产品均系公司在行业公知技术的基础上经过自
行研发而形成的自有技术进行生产的,不存在侵犯北京仁创的相关专利权的情
形。
(2)如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侵犯北京仁创的相关知识产权,
并因此而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本人愿意承担公司因该等纠纷或
诉讼、仲裁而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因诉讼、仲裁等行为支付的律师、诉讼费、案
件受理费等所有成本与费用。
(3)本人承诺自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就上述知识产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或裁
决之日起 3 个月内支付上述所有应由公司承担的所有侵权损失及诉讼费用等。
(4)本人承担上述损失、成本与费用,不需要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也即不
需要公司承担因上述纠纷或诉讼、仲裁产生的任何损失、成本与费用。”
(十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风险
离、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聚集、推迟复工等防疫管控措施。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发
展已基本得到控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相继复工复产。但在本次抗疫期间,本
公司、特别是位于疫情严重的湖北地区的子公司十堰长江和仙桃长江,其生产经
营还是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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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国际疫情持续恶化或进一步回流导致国内形成第二次爆发,则可能
会对后续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汽车行业以及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从
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十五)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下降的风险
结合公司 2021 年 1-9 月经营业绩和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营业
收入为 88,066 万元-94,900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87%至 0.36%;预计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97 万元-11,54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43%至
-10,717 万元,同比下降 4.20%-17.86%。
考虑到公司主要产品压裂支撑剂价格仍然处于低位,以及公司铸造用砂系列
产品下游汽车行业可能受全球汽车芯片短缺导致的停工减产事件影响,公司经营
业绩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二、重要合同
(一)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金额 履行期限
号
覆膜砂、高硅砂、
砂芯
焙烧砂、大林砂、
再生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
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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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金额 履行期限
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
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
气田物资分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
砂芯、再生铸造
砂、覆膜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
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井下作业分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井下作业分公司
注:上述履行期限届满的合同,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仍在实际履行。
(二)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采购公司 金额 履行期限
号
承德三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
结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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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砂
注:上述履行期限届满的合同,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仍在实际履行。
(三)重大房屋租赁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序 承租 租赁面积 用 租赁房屋产
出租人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租金
号 人 (㎡) 途 权证书情况
第一年至第
重庆旭华 二年租金
母公 房地产开 恒大中渝广场 2020.2.20至 36.60万元/ 办
司 发有限公 2幢10层3号 2023.2.19 年;第三年 公
司 租金38.43
万元/年
四川省宜宾市
仓储费
翠屏区临港经
中国物流 112,075.47
母公 济技术开发区 2019.10.1至 仓 注1
司 港园路西段南 2021.9.30 库
公司 装货费5.67
元/吨
厂房租金为
大邑县工业集
成都金顶 2,093 ㎡ 厂 10元/㎡/
大邑 中发展区兴业 2014.1.1至 厂 注2
长江 五路的厂区内 2023.12.31 房
有限公司 ㎡土地 金为5元/㎡
东北地块
/月
昆房权证开
第5年至第7
发区字第
昆山兵希开发 年租金为
泉 顺 发 木 区樵成路18号 231万元/
昆山 2014.3.16至 厂 号 、
长江 2024.2.15 房 301153195
有限公司 亩及厂区内所 第10年租金
号 、
有的建筑 为242.55万
元/年
号
宁国市开 安徽省宁国经 3,826.22m2 2022.1.1至 前2年已建 皖(2018)
宁国 厂
长江 房
磨材料有 河沥园区长虹 后续新建约 2021年根据实 70万元/年, 产 权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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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承租 租赁面积 用 租赁房屋产
出租人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租金
号 人 (㎡) 途 权证书情况
限公司 路 4,500m2厂 际使用时间 新建厂房为 0013022号
房 90万元/年;
第3年起在
上年基础上
逐年上浮
新建厂房合
计租金封顶
(新建厂房
根据实际交
付使用起计
算)
注 1:该厂房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注 2:该厂房系成都金顶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建在其自有土地之上(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
大邑国用(2015)第 887 号),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重大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发生过关联交易,具体
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形
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2、
出售子公司股权”、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一)
经常性关联交易”。
(五)抵押合同
“2019 年渝六字第 9101621-3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北碚区童家溪
五星中路 6 号的房产为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期间因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向公司提供融资(包括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
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度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抵押担保。
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 32 号的不
动产为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期间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向公司提供融资(包括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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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度人民币 706.14 万元的抵押担保。
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江苏省金坛区于门路 17 号的苏(2020)金坛区
不动产权第 0002610 号和苏(2017)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18385 号的不动产为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期间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融资(包括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业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
高额度人民币 3,122 万元和 3,599 万元的抵押担保。
(六)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借款方 贷款方 利率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 LPR 利 率 +35 基
长江
份有限公司重庆 点,12 个月调整 2020.04.12 2023.04.11 1,400
材料
北碚支行 一次
江苏江南农村商
常州 LPR 利 率 +25 基 2021.08.27
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0.08.31 注 800
长江 点,不调整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LPR 利 率 +25 基
长江材
份有限公司重庆 点,12 个月调整 2021.08.27 2024.08.26 1,000
料
北碚支行 一次
注:2021 年 8 月 24 日,常州长江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编号为
“01201622020620112”的《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项下“01201622020620112-001”、
“ 01201622020620112-002”、“ 01201622020620112-003”分别签订了《“周转易”贷款补
充协议(2020 版)》
,借款期限延长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
(七)工程合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内容 采购公司 金额(万元) 签订日期
江苏金祥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十堰“环保覆膜砂生 产和
十堰鼎寅实业有限
公司
房、附属办公楼、食堂标段
四川德如泰建筑工 仙桃长江二期 7#厂房建设
程有限公司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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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
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 发行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情况
如下:
检公诉刑诉【2019】439号),主要内容记载如下:
范围外东侧,越界采砂。2018年6月20日,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委托内蒙古赢环
有限公司对后旗长江越界开采的面积进行测量,越界采砂面积为30,094.30平方
米,采砂量为61,029.60立方米。2018年6月20日,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委托通辽
市正通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后旗长江越界开采的61,029.60立方米进行价格
评估,评估价值为793,385元。
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后旗长江及被告人傅剑超范围开采,其
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三百四十六条,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
其刑事责任。
本案件分别于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12日和2021年3月19日开庭审理。根
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21年4月30日出具的(2019)内0522刑初487
号《刑事裁定书》,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上述被告的
起诉,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人民法院认为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准许科左后旗
人民检察院撤回对后旗长江的起诉;同时,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还于2021年5月
上述越界开采行为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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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仁创第一次起诉十堰长江侵犯其所持有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
工艺”发明专利
通知((2017)鄂06民初33号),北京仁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北京
仁创”)起诉十堰长江侵害其拥有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专
利号:ZL00108081.4,证书号:181153,发明人:秦升益),要求十堰长江停止
侵权并赔偿北京仁创经济损失5,000万元,同时赔偿北京仁创因侵犯产品证据保
全、侵权产品鉴定、律师费而发生的费用共计60万元。
(2)北京仁创第一次起诉昆山长江侵犯其所持有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
工艺”发明专利
诉通知((2017)苏05民初52号),北京仁创起诉昆山长江侵害其拥有的“湿态
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专利号:ZL00108081.4,证书号:181153,发
明人:秦升益),要求昆山长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北京仁创经济损失4,400
万元,并赔偿北京仁创因侵犯产品证据保全、侵权产品鉴定、律师费而发生的费
用,共计20万元。
及其制备工艺”专利侵权纠纷作出(2017)苏 05 民初 52 号一审民事判决,判决
昆山长江侵犯北京仁创发明专利行为成立,并判令昆山长江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万元,共计赔偿 51.42 万元。
昆山长江不服上述一审判决结果,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上诉。
(3)长江材料针对北京仁创专利侵权诉讼的应对措施
针对北京仁创起诉发行人产品侵犯其“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专利的事
项,十堰长江于 2017 年 5 月向国家专利复审委提出宣告北京仁创所拥有的“湿
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专利无效的申请。2017 年 12 月 7 日,专利复审委作出
第 33831 号决定,维持北京仁创所拥有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专利有效。对
此十堰长江不服专利复审委的上述决定,并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向北京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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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专利复审委作出的关于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专
利有效的决定。
政判决书,判决如下:
制备工艺发明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北京仁创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鉴于北京仁创据以起诉十堰长江、昆山长江侵权的依据“湿态覆膜砂及其制
备工艺”发明专利有效性尚存在不确定性,2019 年 4 月 23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
法院对昆山长江涉及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纠纷作出终审裁定,
驳回北京仁创的起诉;2019 年 5 月 20 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十堰长
江所涉及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作出(2017)鄂 06
民初 33 号之四民事裁定,驳回北京仁创的起诉。
判决书,判决如下:
长江材料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 2438 号行政判决,向最
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 年 6 月 7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0)最高法行
申 7970 号行政裁定:驳回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4)北京仁创第二次起诉十堰长江侵犯其所持有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
工艺”发明专利
由于“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专利要求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
(2019)京行终 2438 号行政判决书中被认定为有效,2020 年 5 月 27 日,北京
仁创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1)判令
十堰长江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2)判决十堰长江赔偿北京仁创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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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11 日,十堰长江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2020)
鄂 01 知民初 172 号】。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十堰长江向北京仁创赔偿经济损失 100 万元和其为制止
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0 万元,驳回北京仁创的其他诉讼请求,29.38 万
元案件受理费分别由北京仁创负担 8.98 万元、十堰长江负担 20.40 万元。
发行人子公司十堰长江已在规定期限内就上述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截止招股书签署之日,本案尚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如果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发行人败诉,则仍可能对公司生
产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基于谨慎原则,十堰长江已依据上述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 140.40
万元。
(5)北京仁创第二次起诉昆山长江侵犯其所持有的“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
工艺”发明专利
知书【(2021)苏 05 民初 1365 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北京仁
创诉其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在起诉书中北京仁创认为其拥有“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专利号为:
ZL00108081.4)合法的知识产权,请求法院判令昆山长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
偿其经济损失 5,000.00 万元,且承担因侵权而发生的律师费 20.00 万元。
截止招股书签署之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前述“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间为 200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截止北京仁创提起本次专利侵权诉讼之日专利权保护已
到期。
为彻底消除上述专利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潜在不利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熊鹰和熊杰特承诺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的所有产品均系公司在行业公知技术的基础上经过自
行研发而形成的自有技术进行生产的,不存在侵犯北京仁创的相关专利权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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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侵犯北京仁创的相关知识产权,
并因此而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本人愿意承担公司因该等纠纷或
诉讼、仲裁而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因诉讼、仲裁等行为支付的律师、诉讼费、案
件受理费等所有成本与费用。
(3)本人承诺自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就上述知识产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或裁
决之日起 3 个月内支付上述所有应由公司承担的所有侵权损失及诉讼费用等。
(4)本人承担上述损失、成本与费用,不需要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也即不
需要公司承担因上述纠纷或诉讼、仲裁产生的任何损失、成本与费用。”
(二) 发行人主要关联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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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重庆长江造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
型材料(集团)股份 023-88212160 023-88212150 周立峰
溪镇五星中路 6 号
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0755-83716909 0755-83700919 郭刚、武剑锐
林市辅星路 13 号
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
律师事务所:泰和泰
大道 1 号财富金融 023-67887666 - 刘志强、梅映雪
(重庆)律师事务所
中心 FFC36 层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张凯、于波成
普通合伙) B座
资产评估机构:重庆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
华康资产评估土地
三路 168 号中安国 023-63870921 023-63870920 赖莉、张世平
房地产估价有限责
际大厦第 22 层
任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中路 1093 号中信大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厦 18 层
司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
- - - -
银行南宁南湖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大道 2012 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日期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12 月 14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2 月 15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2 月 17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
股票上市日期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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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刊载在巨
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号
电话:023-8821 2160 传 真:023-8821 2150
联系人:周立峰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29 楼
电话:0755-8371 6909 传 真:0755-8370 0919
联系人:郭刚、武剑锐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5:00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