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0.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164.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
币 5,405.7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58.27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总投资
序号 项目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40,895.48 39,010.95 31,758.27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716.84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9,094.0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未发生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
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
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务费用约 192.5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和募集资金使用。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夏俊峰 汪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