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虹股份
股票代码 002419
收购人名称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 6016-7-3 号中
航 3 号楼 101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中航中心 39 楼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天虹股份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持有、控制天虹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
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收购人将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受让中航国际深圳持有的天虹数科商业
股份有限公司 520,885,500 股股份。并接受中航国际指定行使来自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持有的天虹股份 144,036,000 股股票投票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成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
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中航国际实业可以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股份。
本次收购涉及的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尚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
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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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 7
七、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12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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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收购人、中航国际
指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实业、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航国际深圳、中航深圳 指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 指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资产受让方、股权受让方、
指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方、中航国际实业
航空工业集团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天虹股份 指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实业受让中航国际深圳持有的天虹股份 520,885,500 股股
本次收购 指 份并接受中航国际指定行使来自五龙贸易持有的天虹股份
中航国际实业受让中航国际深圳持有的天虹股份 520,885,500 股股
本次交易、本次转让 指
份
中航国际深圳与中航国际实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就本次股份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让签署的《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
司关于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 指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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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赖伟宣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 6016-7-3 号中航 3 号楼 10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2N4X0F
一般经营项目是: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运营支持
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民用航空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
服务;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安
防设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
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
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
经营范围
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酒店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是: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对外承包工程;建设
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业期限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中航中心 39 楼
联系电话 0755-21246963
股东名称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航国际持有收购人 100%的股权,为收购人的控股股
东。航空工业集团持有中航国际 91.14%的股权,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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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业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收购人及收购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
司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航国际直接持有中航国际实业 100%股权,为收购人控股股东,具体信息如
下:
企业名称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18 号
注册资本 957,864.171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赖伟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09992
营业期限 1983 年 4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收购人控股股东中航国际 91.14%股权,为收购人实际控
制人,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 D 座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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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6,4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谭瑞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732K
营业期限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长期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
营业务的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航空工业集团主要下属企事业单位(二级子企业)情
况如下:
注册资本/开办
序号 企事业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要业务
资金(万元)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 黑龙江省哈尔滨
司 市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 航空相关设备制
司 造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
机设计研究所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 工程和技术研究
机设计研究所 和试验发展
航空相关设备制
造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 工程和技术研究
机设计研究所 和试验发展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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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开办
序号 企事业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要业务
资金(万元)
航空相关设备制
造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航空相关设备制
造
江西洪都商用飞机股份有限公
司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通用航空生产服
务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长 工程和技术研究
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和试验发展
中航(沈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 汽车车身、挂车
司 制造
风能原动设备制
造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汽车零部件及配
司 件制造
其他专业咨询与
调查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中航航空服务保障(天津)有 天津市经济开发 航空相关设备制
限公司 区 造
其他未包括金融
业
金网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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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开办
序号 企事业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要业务
资金(万元)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 航空相关设备制
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造
自然科学研究和
试验发展
上 海 市 浦 东
新区
其他专业咨询与
调查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济南特 航空相关设备制
种结构研究所 造
北京艾维克酒店物业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中航建发(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培训中
心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科学技 其他未列明专业
术委员会 技术服务协会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力资 其他人力资源服
源中心 务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香港)有
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基础技 工程和技术研究
术研究院 和试验发展
(二)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
的情况如下所示:
注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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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航空工业集采信息平台
建设、信息技术服务
航空工业供应链管理服
生产
钢铁原料及产品贸易与
代理
钢铁原料及产品贸易与
代理
航空标准件供应链管理
服务
贸易经济与代理,投资
管理
先进制造业、海外公共
事业、服务与贸易业等
先进制造业、海外公共
事业等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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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购人主要下属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下属公司。
四、收购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收购人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注册成立的企业,暂未开展业务。收购人未来将承
接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及控股股东中航国际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端生产服务业、
构建“军民融合、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的战略定位,聚焦航空业务、先进制造业、海
外公共事业、服务与贸易四大业务,成为中国航空工业服务航空、开拓国际市场、发
展相关产业、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和军民融合战略的先行者。
(二)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情况
收购人为新设立企业,暂无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收购人控股股东为中航国
际,中航国际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3,387,129.11 22,775,410.54 23,388,189.17
负债合计 16,361,422.44 16,333,189.60 16,863,340.47
股东权益 7,025,706.67 6,442,220.94 6,524,848.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429,554.78 3,186,596.41 3,168,213.31
资产负债率 69.96% 71.71% 72.10%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6,003,717.66 16,674,054.26 16,073,023.84
利润总额 381,297.09 414,769.94 403,522.11
净利润 240,236.21 233,708.38 222,330.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088.20 30,972.40 24,437.01
五、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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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赖伟宣 无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郑强 无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由镭 无 男 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李其峰 无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陈宏良 无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傅方兴 无 男 总会计师 中国 中国 否
黄勇峰 无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李斌 无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六、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
最近五年之内,中航国际实业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形。
七、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
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二)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天虹股份外,收购人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直接及通
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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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注册资本(元) 主营业务 注
(%)
飞亚达精密科
司
天马微电子股 显 示器 ( LCD) 及显 示模
份有限公司 块(LCM)业务
中航西安飞机
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机电
公司
中航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飞集成
公司
深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
中航电测仪器 军民用测量和控制产品业
股份有限公司 务
中航直升机股
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都航空
公司
中航航空电子
公司
贵州贵航汽车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制造
及销售
限公司
中航工业产融 证券、租赁、期货、财务
公司 实业股权投资
中航沈飞股份
有限公司
中航重机股份
有限公司
中航航空高科
新材料研发生产、高端智
能装备研发制造
司
宝胜科技创新 电力电缆、控制和仪表线
股份有限公司 缆等
合肥江航飞机
公司
大陆航空科技
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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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注册资本(元) 主营业务 注
(%)
耐世特汽车系
司
中国航空科技
公司
KHD
Humboldt 为水泥行业提供整套工业
International 设备和服务
AG
从事航空航天和国防工
业,专业生产飞机零部件
中航富士达科
司
招商局积余产
地产开发、物业经营与管
理、酒店经营与管理
份有限公司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
不存在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直接及通过子公司间接持
股 5%以上的金融机构简要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主营业务 注
(万元) (%)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
公司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业务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
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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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主营业务 注
(万元) (%)
营性租赁业务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天虹股份外,收购人控股股东中航国际直接及通过子公
司间接持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
序号 证券代码 注册资本(元) 主营业务 注
名称 (%)
飞亚达精 从事世界名表零售
密科技股 000026.SZ/ 和自有品牌钟表的
份有限公 200026.SZ 研发、设计、制造
司 和销售业务
天马微电 显示器(LCD)及
限公司 业务
深南电路
PCB 等电子互联业
务
公司
大陆航空
有限公司
KHD
Humboldt
为水泥行业提供整
套工业设备和服务
Internatio
nal AG
招商局积
余产业运 地产开发、物业经
份有限公 营与管理
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中航国际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
股 5%以上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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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为融入深圳“双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中航国际
计划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优质股权和资产注入在深圳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中航国际实
业。经中航国际总办会审议、中航国际深圳与中航国际实业股东决定,中航国际深圳
与中航国际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航国际深圳拟将所持有的 520,885,500 股天
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天虹股份总股本的 43.40%),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给中航国际全资子公司中航国际实业。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拟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外,并无
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收购次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协议转让方案。
股东决定书,批准本次交易。
东决定,批准本次交易。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待取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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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天虹股份的控股股东为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通过中航国际深圳
间接持有天虹股份 520,885,500 股股份,占天虹股份总股本的 43.40%。上市公司的
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
公司
公司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 2013 年 9 月 23 日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与五龙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关
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之契约》以及中航国际出具的《授权书》,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将其所持天虹股份 9,602.4 万股股份投票权授予中航国际,中航国际已将上述股份投
票权指定由中航国际深圳在其为天虹股份股东期间行使。根据天虹股份 2017 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的《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天虹股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上述股份目前为 144,036,000 股,占天虹股份总股本的 12.00%。
本次转让完成后,天虹股份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航国际实业。中航国际仍间接
持有天虹股份 520,885,500 股股份,占天虹股份总股本的 43.40%。上市公司的股权
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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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
公司 公司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
公司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航国际深圳不再是天虹股份股东,中航国际根据《关于天虹
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之契约》及《授权书》授予中航国际深圳的天虹股份 144,036,000
股股份投票权自动失效。根据中航国际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授权书》,中航
国际已将前述股份投票权指定由中航国际实业在其为天虹股份股东期间行使。上述股
份仍占天虹股份总股本的 12.00%。
本次收购双方控股股东均为中航国际,实际控制人均为航空工业集团。本次收购
前后,天虹股份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航国际实
业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二、本次收购所涉及交易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时,2021 年 11 月 22 日,中航国际出具《授权书》:“在
中航国际实业为天虹股份股东期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为准),我司同意将上述天虹股份 14403.6 万股股份(含分拆、合并、转增、送股
等)对应的股东决策、投票权指定由中航国际实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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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航国际深圳同意将其持有的天虹股份 520,885,500 股股份(占天虹股份总股本
的 43.40%)转让给中航国际实业,中航国际实业同意受让中航国际深圳持有的天虹
股份的 520,885,500 股股份。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中航国际深圳直接持有天虹股份 520,885,500 股非限售
流通 A 股,占天虹股份总股本的 43.40%。中航国际深圳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
和条件,向中航国际实业转让其所持有的天虹股份 520,885,500 股非限售流通 A 股,
占天虹股份总股本的 43.40%,中航国际实业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
中航国际深圳转让的标的股份。标的股份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后已享有的一切附随
的权利,包括在本协议股份交割日之后,标的股份产生的任何股息、红利、配股权、
派生股份、补偿款或其他孳息,应当随标的股份的转让一并过户到中航国际实业名
下。中航国际实业无需为此支付额外的任何款项。
(2)在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期间,天虹股份如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转让股份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即转让标的股份包含该等新增股份。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份转让系为实施国有
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
的,因此股份转让价格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
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协议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以天虹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值 6,693,800,191.40 元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中航国际深
圳持有天虹股份 520,885,500 股股份,转让价格合计为 2,904,860,001 元(以最终经
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数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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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期间,天虹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协议双方确认,中航国际实业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
让价款的 30%作为保证金支付至中航国际深圳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价款,中航国际
实业应在股份过户前支付至中航国际深圳指定的银行账户。
(1)中航国际深圳收到标的股份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协议双方
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将标的股
份过户至中航国际实业名下。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
(2)如本次股份转让按本协议约定完成交割,过渡期内,标的股份产生的盈利或
亏损由中航国际实业享有或承担。
(3)如本次股份转让按本协议约定完成交割,过渡期内,标的股份产生的盈利或
亏损由中航国际实业享有或承担。
(1)本次交易标的为天虹股份的股份,不涉及标的公司的职工安置事项。本次交
易完成后,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仍然由标的公司继续聘任。
(2)本次交易标的为天虹股份的股份,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或处置事
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仍然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1)本协议自中航国际深圳及中航国际实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
加盖公章后成立,待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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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关于本次收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收购决定
及收购目的”之“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及特殊安排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涉及的中航国际深圳持有的上市公司
押、冻结。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也无就股
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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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中航国际实业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向股东中航国际申请借款,
股东借款金额不超过 27 亿元,免息无担保,期限不超过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
情况外,收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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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
或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
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未就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
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员工聘用重大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
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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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
响的调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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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赖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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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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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赖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