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9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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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和电话的形式通知
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5:00 在公司总部 19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
监事有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伍政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法》、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
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
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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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监事 2 名。本届监事会提名温均生、严居能、温朝波担任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简历详见公司同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003 名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认真核实后认为: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中层(基层)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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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人才和专业人才;公司董事会认为对
公司有重要贡献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该名单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相符。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1,0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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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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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