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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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将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事前向全体独立
董事提交了上述议案以及有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了沟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
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严健军            周桐宇            王晨明
                          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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