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 关于投资网信二期的补充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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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现就《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一)管理模式: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投
资”)不设股东会与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对股东负责。
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主要职责是
主持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部门具体工作。
  信雅达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进行直接管理,享有对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权,决定、执行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运营、管理及其他事务等
  (二)主要管理人员:耿俊岭,信雅达投资执行董事,任信雅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启元,信雅达投资法定代表人,经理。
  (三)主要投资领域:IT 新技术、新经济数字化平台、企业服务
  (四)近一年经营状况:信雅达投资目前管理一只基金,即杭州网信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
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信雅达投资 2020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579,581.56 元,净资产 138,936,210.11 元,总资产
   (五)基金备案登记情况:信雅达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5 日,登记编码为 P1063063,登
记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六)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产品不存在最近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伙)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60.6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
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成立背景:为了帮助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促进产融结
合,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以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向在科技领域进行
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项目进行投资,
把握科技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为公司的产业扩展、资源整合创造
条件。
   (二)产业基金进展:
产业基金,信雅达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 万人民币投资认购产业基金,剩
余份额由管理人负责募集。
   本基金采取以货币形式分期缴纳的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
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各合伙人应按照管理人发出的付款
通知中记载的截止日期前缴付完毕。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管理人根据基金
的投资、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尚未设立,全体有限合伙人均未出资。
 (三)产业基金的管理模式
 为提高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程序
的高效、合理和严谨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
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成员由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
产业基金的投资事宜(包括投资项目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相反约定,为实现
合伙企业之目的,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的
权力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代理人行
使。普通合伙人基于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及实缴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同等的
财产权利和合伙权益。
 有限合伙人享有投资收益权利、监督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提出合理
建议的权利、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投资项目、资本账户信息及被投资企
业情况的权利、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
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参与决定其他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如适用)的权利、提议
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的权利、利益受到损害时向相关合
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且普通合伙
人怠于行使合伙企业的权利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平等地接
受普通合伙人提 供的有关共同投资机会的信息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权利。
 除普通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管理或其他事务,不对
外代表合伙企业。
 产业基金按项目进行退出分配,根据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在所有合伙人
之间分配,直到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截至该分配日止累计实缴出资额;在根据
上述条款进行分配后,可分配收入仍有余额的情况下,产业基金根据各合伙人
的认缴出资比例将该余额全部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分配额获得
单利百分之八(8%)的年度回报;若基金年回报率大于 8%(单利计算),则有
限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80%,普通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20%。
基金对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出于投资目的或与投资相关的配套融资(仅限于
可转债方式)不在此列。
基金因在投资过程中,基于投资的原因取得的不动产除外。
业债券,但是已上市公司(A 股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或海外证券交易市场)、
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情况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产业基金尚未设立,相关条款/安排可
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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