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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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泉实业”)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徐益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
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邓院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事前
认可与独立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景宏”)
持有公司 70,280,4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3%,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徐益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 75,769,885 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前总股本的 14.8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北海景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海景安”)、北海景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景曜”)和北海景
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景众”)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53,5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北海景安持有公司 50,7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北海景曜持
有公司 50,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64%;北海景众持有公司 52,000,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82%;深圳景宏持有公司 70,280,485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5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徐益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间接及直接
控制公司 229,269,885 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 34.47%。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来发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益明将触
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益明和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将锁定 36 个月。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
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
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下,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徐益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的申请。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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