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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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及特定股东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科正道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国科瑞华”)持有公司股份 16,139,198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6.72%),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瑞祺”)持
有公司股份 2,800,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7%),其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0,002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7%)
                                     。
  北京国科正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正道”)
持有公司股份 386,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其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6,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酷特智能”)于近日收到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出具的《关
于减持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伙)、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科正道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科瑞华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国科瑞祺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800,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7%。
  国科正道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86,516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对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所以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5.922 元/股。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
  国科瑞华、国科瑞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合伙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合伙企业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本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
除外)。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
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酷特智能股
份,自酷特智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酷特智能回购。”
  国科正道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本合伙企业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本合伙企业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减持将按照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酷特智能股
份,自酷特智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酷特智能回购。”
  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均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计划的
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国科瑞祺、国科正道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酷特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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