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1-041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2,070,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锁定期为6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6 号)同意注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10,000 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20,324,469 股,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60,434,46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122,395,21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6.29%,无限售条件股 38,039,2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2,070,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
售条件股 120,324,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
公司上市后至今未进行过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
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
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
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其中:首发
前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 2,070,741 1.29% - 2,070,741 0 0.00%
股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160,434,469 100.00% - - 160,434,469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