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1-07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关于计划减
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永清集团共计持有公司395,325,811
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395,325,811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
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34%。
永清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335,004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3%)。(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一、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股东名称: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永清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95,325,811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1.34%。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395,325,811股,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发行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
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超过19,335,0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母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
月。
(2)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股东欧阳玉元、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及其母亲尹翠华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的承诺,具体如下:
永清集团承诺,于按本合同认购甲方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永清集
团按本合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永清集团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