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 大豪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么岳和王大
彧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 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且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应对其余 4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
的 162.8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对以上 4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6.84 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 926,101,711 股变更为 924,333,311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926,101,711 元变更为 924,333,311 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数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购注销将
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
文件。债权申报事项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豪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