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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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临 071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通过电子
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8人,实际出席监事8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军锋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提案》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白
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且同日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在
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对上述名单的拟激励对象有异议者,可向公司监
事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
关文件。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包玺琳为关联监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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