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 东安动力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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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 2021-05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第八届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5:
刚董事、黄毅董事、陈芙蓉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分别委托陈笠宝董事、靳松
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 3 名监事及 4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先生
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笠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陈笠宝董事长、任纪刚董事、靳松董事、孙开运董事、
陈芙蓉董事组成,其中,陈笠宝先生为主任。
  审计委员会:由张纯信独立董事、张春光独立董事、任纪刚董事组成,
其中,张纯信先生为主任。
  提名委员会:由孙开运独立董事、张春光独立董事、李学军董事组成,
其中,孙开运先生为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孙开运独立董事、张纯信独立董事、黄毅董事组
成,其中孙开运先生为主任。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靳松先生担任新一届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江华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岳东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
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孙岩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刘波先生、王
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议案三、议案四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表示同意。
  附件:简历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机加厂
副厂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助理、机加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市场销售部部长
兼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
安动力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会计师。历任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审部副部长,双佳
公司(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
董事、总会计师,东安动力董事,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与本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处罚及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工程师。历任东安动力研发中心技术部总体科副科长、科长,质量部器材检
验科科长,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销售部部长,市场部部长,
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
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交易所纪律处分,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动力 204 车间生产副主任,201 车间主任、党支部
书记,制造工程部副部长,变速器公司副总经理兼 204 车间主任、党支部书
记,质量保证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处罚及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高级经济师。历任东安集团统计员,东安动力销售部市场调研员、资产经营
部计划员,证券部证券事务科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董事会秘书助
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东安动力股份 2000 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及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济师。2004 年加入东安动力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管理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安动力
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及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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