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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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为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对公司主营
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金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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