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本公司股份57,74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13.05%,以下总股本均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
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442,500,000股计算)的控股股东之一浙江普渡科技有
限公司计划自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4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40%。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光科技”)于2021
年11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的0.904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回购股份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
相应调整;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的1%;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普渡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减持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聚光科技回购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聚光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