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 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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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100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嘉博创”)于 2021 年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
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
                          “本次发行”)的方案及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39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280,887,334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2 月 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
公告》(公告号:2021-08)。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分别于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决定将本次非公开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授权有效期为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号:2021-70)。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非公开发行批复文件后,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
发行各项事宜。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
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资本
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 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
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该事项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
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实
质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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