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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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实际经营需
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控”)拟向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
信期限一年。
   为支持瑞达新控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达置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鸿斌先生拟为瑞达新控此次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免于支付担
保费用。
   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瑞达新控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瑞达新控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鸿斌先生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林鸿斌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林鸿斌先生
为瑞达新控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 18,000 万元人民币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林鸿斌:男,生于 1976 年 1 月 19 日,中国国籍,天津大学金融学本科毕业,
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 年 9 月至今,担任厦门市佳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
   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鸿斌先生通过厦门市佳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67,163,1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9%。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
   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
   初级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燃料油(不
   含成品油及危化品)、棉花、玻璃、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的销售;黄金、
   白银、贵金属饰品的销售(仅限实物);棉纱、猪肉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
   食品和食用油的销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4,890,582.14              1,038,869,982.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15,986,653.74                   622,038,562.99
营业收入                          609,963,035.76                   689,876,764.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73,780.68                     6,051,909.25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
  为支持瑞达新控业务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鸿斌先生拟为瑞达新控
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
  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瑞达新控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瑞达新控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瑞达新控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信贷所
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五、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林鸿斌先生无偿为瑞达新控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金额为
零,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鸿斌先
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旨在满足瑞达新控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未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具体提供担
保情况如下:
交易类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审议日期
关联担保   林鸿斌   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00     2021 年 7 月 15 日
关联担保   林鸿斌   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0,000,000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八、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鸿斌、林志斌先生回避表
决。
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瑞达新控向厦门国
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由瑞达置
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鸿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瑞
达新控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的支持,有利于
子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
见: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
行申请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置业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的林鸿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旨在满足瑞达新控业务增长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子公司经营发展,
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瑞达新控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
瑞达置业及林鸿斌先生提供担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鸿斌先生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回避了表决,监事会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林鸿斌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瑞达新控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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