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诚益通控制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
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
二、关于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授予,我们认为:
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具备《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授予股权
激励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排。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0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