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本保荐机构”)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医药”、“公司”)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亿帆医药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2017年8月,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 普 通 股 ( A股 ) 106,176,470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17.0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5,908,676.47元(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835,813.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17年8月7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ZB11855号《验资报告》。亿帆医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亿帆医药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终止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384.53 21,384.53 100.00%
高端药
品制剂 正常推进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38,615.47 39,579.07 102.50%
项目 项目
小计
合计 176,283.58 123,679.18 -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余额(扣除银行手续费)为 56,670.74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
本次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均为募投项目“胰岛素类似物项目”暂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胰岛素类似物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当前处于临床申请准
备阶段,按其目前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
时闲置状态,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亿帆医药
使用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亿帆医药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 2021 年 2 月 25 日起),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2009 年公开增发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52,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 年 11 月 12
日,亿帆医药将暂时使用“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 52,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十二月。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充分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亿帆医药《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亿帆医药计划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1年11月18日起),使用期限不
超过12个月。
随着整合、创新、国际化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亿帆医药新产品、新市场的
持续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亿帆医药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测算,按现行同期(12
个月)贷款利率,本次使用5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
司节约利息约2,26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亿帆医药将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
财务资助。
本次亿帆医药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亿帆医药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
亿帆医药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将
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通过查阅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对亿帆医药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
未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亿帆医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亿帆医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
荐机构同意亿帆医药实施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永君 吴 薇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