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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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9: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人数 7 人,其中董事林洁、程荣德,独立董事任海
峙、独立董事施继元、独立董事赵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屠勇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由 50.00 万股调
整为 90.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3.1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 60.40 万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 期披露的《关于向
编号:2021-1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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