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1-09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52 名激励对
象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 100%解除限售条件,2
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75,22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4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层
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 100%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2 名激励对象
离职,公司决定对该 66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90,540 股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52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层
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 100%解除限售条件,2 名激励对象因存在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 2 名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决定对该 56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因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4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层
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 100%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2 名激励对象
离职,公司决定对该 66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90,54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及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公告编
号:2021-077)。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
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85)
,公司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上述申报期限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的 275,220 股限制性股票:①52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
层面绩效未完成,其中 4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C(合格)
,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仅可解除当期可解除限售股票的 80%,当期剩余 20%
可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不
合格)
,当期 100%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
销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 2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49,000 股限制性股票;③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
注销 2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000 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的 90,540 股限制性股票:①64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
层面绩效未完成,其中 6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C(合格)
,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仅可解除当期可解除限售股票的 80%,当期剩余 20%
可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不
合格)
,当期 100%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回购注
销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22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 365,76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400190),并向中登公司申
请办理对上述 1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65,760 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1,020,951 股
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已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
本次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后,
股份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量 变动原因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022,400 -365,760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6,656,6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5,469,061 / / 1,355,469,061
总股本 1,372,491,461 -365,760 / 1,372,125,701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
《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
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
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
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
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
销涉及的对象、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回购注销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
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完成注销等事宜。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