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鑫股份
股票代码: 6006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 1 号 2 楼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 1 号 2 楼
股份变动性质: 协议转让(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鑫
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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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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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鑫股份/上市公司/
指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21)
标的公司
国盛资产拟受让飞乐音响持有的华鑫股份 63,674,473 股股份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
指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盛资产/受让方
飞乐音响 指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 指 华鑫股份 63,674,473 股股票,占华鑫股份已发行总股本的 6%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关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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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陈颖
注册资本 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秣陵路 80 号 2 幢 601F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 1 号国新大厦 2 层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550053414B
实业投资,房地产与其相关产业的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本
运作,资产收购、包装和出让,企业和资产托管,债权债务重组,
主要经营范围 受托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与代理,公司
理财顾问,与经营范围相关的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0 年 1 月 26 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 137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
人 100%股权。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上海国
盛(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
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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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有无其他国家或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党委副书
记、执行董 陈颖 男 中国 中国上海 无
事兼总裁
党委书记 袁涛 男 中国 中国上海 无
监事 杨雪萍 女 中国 中国上海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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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为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权结构,积极发挥
国资平台公司作用,改善飞乐音响的财务状况,国盛资产拟受让飞乐音响持有
的华鑫股份 63,674,473 股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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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
持股
露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比例
义务人
国盛资 持股 5%以
产 下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国盛资产 42,267,000 3.98 63,674,473 6.00 105,941,473 9.99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华鑫股份于 9 月 24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
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7),于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
(以下简称“《公开征集公告》”),飞乐音响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
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份。
飞乐音响已通过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确定国盛资产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
让方,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与国盛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拟按本协
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标的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飞乐音响
受让方:国盛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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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股份数量及性质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飞乐音响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63,674,473 股股份
(均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华鑫股份已发行总股本的 6%)以及由此所衍生的
所有股东权利及义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飞乐音响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
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提示性公告日(2021 年 9 月 24 日)前 30 个交易日
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之中的较高者。根据前述定价原则,标的股份的每股转
让价格为 16.32 元,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 1,039,167,399.36 元(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价款”)。如《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期间
(即过渡期)标的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相应派息及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新增股份归属于受让方所有,同时本次
股权转让中标的公司的每股转让价格及转让股份数量根据前述除权除息事项作
出相应调整。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过渡期内标的股份产生的全部
收益及亏损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标的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有权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四)付款安排及股份过户
国盛资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飞乐音响支付相当于股份转让
价款总额 30%的履约保证金。国盛资产按照《公开征集公告》已支付的 1 亿元
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本协议签署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剩余履
约保证金国盛资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飞乐音响指定账户支付。
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国盛资产向飞乐音响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70%后即
自动转为国盛资产应向飞乐音响支付的 30%的股份转让价款。
国盛资产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飞乐音响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
价款的 70%。
飞乐音响应当在国盛资产付清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配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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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资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符合要求的股份转让
申请文件,并应于取得上交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标的股份的“交割日”。
(五)协议的签订及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
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成就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1) 双方内部决策机构均已作出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相关议案的决议;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批准本次股份转让。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华鑫股份 42,267,000 股股
份均为流通股,且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飞乐音响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将所持华鑫股份股票出质给以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为担保代理行的银团,并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除此
之外,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
益,亦未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截
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标的股份现有质押尚未解除,飞乐音响将在本
次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前对标的股份解除质押。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交易对方就股份表决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其余股份不存在
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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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除上述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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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所应适用的法律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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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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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地
股票简称 华鑫股份 股票代码 600621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秣陵路 80 号 2 幢 601F 室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 是?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2,267,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3.98%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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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股票种类:A 股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持股数量:105,941,473 股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持股比例:9.99%
及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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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以下无正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