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范慧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范慧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 本 比 例 的 0.98% )。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1)对前述股份减持计划
的实施进展情况和范慧群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作了披露。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8),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5),持有公司股份 7,130,6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39%)的股东范慧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0%)。截至日前,上述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函》。范慧群女士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 1%,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慧群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418-41 号 6 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威星智能 股票代码 00284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35 1.02
合 计 135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68.0600 5.80 633.0600 4.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7650 1.02 0.765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632.2950 4.78 632.2950 4.78
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2),该股份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
存在差异情况。减持期间,范慧群女士严格遵守了其关于股份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持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减持期间,范慧群女士严格
遵守了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