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64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 59 弄 7 幢 16 号(近联友路)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董事
案 (6)人
应选独立董事
(3)人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监事
的议案 (2)人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议案,第 4 项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第 1、2、3、4 项须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
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728 鸣志电器 2021/11/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会议登记时间
(二) 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和本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
原件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
份。
六、 其他事项
(一) 疫情期间,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 为配合政府对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要求和安排,公司鼓励股
东或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请在进入会场前,提前佩戴好口罩,同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
示随申码,做好信息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安排;进入会场后,请股东及股东
代表分散就座,保持一定距离。现场如有其他防疫工作安排,请予以理解、
支持、配合。
(三)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会股东(代表)的
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 168 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201107
电话:021-52634688 传真:021-62968703
联系人:温治中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
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
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
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
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
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
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
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