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5,312,726 股;根据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27 名,代表股份
有表决权股份 267,964,1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86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983,457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0.00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12,651,43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37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964,1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83,4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964,1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83,4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