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等事项,并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公示了《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4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
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
映,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
单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的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
计划》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