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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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2021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利群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
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
会同意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刊登于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1年11月)》。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治舞弊、贿赂行为,
切实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强化公司治理舞弊、贿赂的长效预警机制,保
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关于禁止
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订《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
反贿赂与举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反贿赂与举报管理制度》详见刊登于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
公司反舞弊、反贿赂与举报管理制度(2021 年 11 月)》。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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