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95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习兵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
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
关联监事刘习兵、汪和平、李玉燕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监
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有利于保证《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顺利
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刘习兵、汪和平、李玉燕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监
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