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3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召开情况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
以公告形式发出。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7 人,代表股份 51,730,08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80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7,782,83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56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23,947,2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0,284,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4.27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31,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37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7,853,3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会议由路金波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583,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76%;反对 1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138,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5794%;反对 1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415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4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583,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76%;反对 1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138,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5794%;反对 1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415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4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583,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76%;反对 1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138,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5794%;反对 1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415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4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637,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208%;反对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191,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0986%;反对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8965%;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49%。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