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1-073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属的诉讼阶段: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
科材料”或“公司”)非此案件当事人,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为本案被执行人之一
  ●涉案的金额:190,776,299.77 元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照和解协议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向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以下简称“伊犁分院”)
申请结案,伊犁分院已就上述案件出具《结案通知书》。
各自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诉讼仅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
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涉
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40)和《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被
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披露了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船山文化、霍尔果斯红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冯青青、刘
源贷款合同纠纷事宜申请强制执行事宜,并就该强制执行事宜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船山文化持有本公司 176,959,4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船山文化发来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出具的《结案通知书》
                   (2021)新 40 执恢 34 号,具体情
况如下:
  本院在过程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霍尔果斯
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按照和解协议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天津大业亨
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剩余债权,并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照和解协议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向伊
犁分院申请结案,伊犁分院已就上述案件出具《结案通知书》。
各自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诉讼仅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
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鑫科材料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