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求,不会导致公司对福州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
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