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
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今飞凯达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9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93,312,5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3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02.26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8,662,156.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15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8,866.22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7.59
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71
减:募投项目投入-年产300万件轻量化铝合金汽车轮毂智能制造项目 19,214.27
募投项目投入-偿还银行借款 18,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 21,664.25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浙江今 飞凯达轮 毂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
浙江今 飞凯达轮 毂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金华分行
浙江今 飞凯达轮 毂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
浙江今 飞凯达轮 毂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义乌分行
浙江今 飞凯达轮 毂 温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金华分行
合计 21,664.25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计划投入募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使
项目名称
号 额 集资金 资金 用进度
年产 300 万件轻量化铝合金
汽车轮毂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 92,000.00 58,866.22 37,214.27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中不超过32,366.4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
年11月12日,公司已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因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
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
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不
超过21,664.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支付的情况
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经测算,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基准利率3.85%计算,前述
资金的使用可减少利息负担,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834.07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已经收回;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
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部分或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闲置资金,确保募
投项目及或有新项目的顺利进展;
项目投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今飞凯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
构对今飞凯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艳玲 蔡文超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