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或“盾安环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同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以下简称
“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
力电器”)拥有公司股份将超过 30%,格力电器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导
致其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
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
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
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格力电器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