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 国 证 券 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tcn.com和证 券 日 报网,网址www.zqrb.cn),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
资讯网 ,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恒光股份
(二)股票代码:301118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6,670,0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6,67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
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22.70 元/股,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
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22.6944 元/股,超过幅度为 0.0247%;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T-4 日)
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5.64 倍。可比 A 股上市公司估值水
平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EPS 后EPS 收盘价 盈率(倍)-扣 盈率(倍)-
(元/股) (元/股) (元/股) 非前 扣非后
平均值 24.63 25.1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可比公司阳煤化工 2020 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值,故未包括
在如上表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22.7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5.51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 A 股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静态市盈
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
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立祥
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 01 号
联系人:朱友良
电话: 0745-769523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体路 276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50936115、021-50937270
发行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