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7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
(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包括重
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6 年 3 月 8 日,距离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时间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盾安环境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