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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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1-072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
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级法院”)寄来的《执行案件
结案通知书》【(2021)湘 04 执保 13 号】,公司通过查询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并
与开户银行联系确认,获悉公司名下的 1 个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有 1 个银行账户(一般存款账户)被
衡阳中级法院司法冻结,被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元) 被冻结金额(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
金通灵科技集团                   一般存
              限公司南通分行              1,822.13   39,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款账户
              营业部
   (二)冻结原因
   公司因不服湖南省衡阳市常宁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宁法院”)的一审判
决【判决书:(2019)湘 0482 民初 26668 号】与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农”) 以二审原告身份就与衡阳市大宇锌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衡阳大宇”)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衡阳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该诉讼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衡阳中级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案号:
【2021】湘 04 民终 2098 号),在休庭期间,衡阳大宇因其在一审判决中属于胜
诉方,特向衡阳中级法院请求对涉诉资产金额申请财产保全。衡阳中级法院根据
衡阳大宇的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在近日对公司的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进行了冻
结,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 3900 万元。
   (三)案件说明
司向上海神农采购主体设备,然后将该设备及公司生产的部分设备以 470 万元的
价格销售给衡阳大宇。
请求公司与上海神农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 235 万元违约金。
阳大宇经济损失 1204.1489 万元【判决书:(2018)湘 0482 民初 758 号】。
湘 04 民终 1914 号】。衡阳中级法院认定,一审对该案违约责任的事实未能查清、
违约损失的事实未予查清及程序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常宁法院(2018)
湘 0482 民初 758 号民事判决;二、将本案发回常宁法院重审。
                                 【判决书:
                                     (2018)
湘 0482 民初 1630 号】
审对本案违规责任的事实尚未查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常宁法院重审的判决【判
决书:(2019)湘 04 民终 1467 号】;常宁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7 日立案受理【案
号:(2020)湘 0482 民初 141 号】。
具体内容如下:
   (1)解除原告(反诉被告)衡阳大宇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神农、被告
金通灵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三方技术协议书》、《硫
酸锌 MVR 板式蒸发系统技术协议》;
   (2)限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神农、被告金通灵在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一
次性支付原告(反诉被告)衡阳大宇赔偿款 40130972.00 元(评估损失价值
   (3)原告(反诉被告)衡阳大宇返还 NQZ 型强制循环蒸发器设备给被告(反
诉原告)上海神农;
   (4)原告(反诉被告)衡阳大宇在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一次性赔偿被告(反
诉原告)上海神农节的 PSD1250 平板吊袋式离心机损失价值 68376.07 元;
   (5)驳回原告(反诉被告)衡阳大宇、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神农的其他
诉讼请求。
号)与上海神农以二审原告身份就与衡阳大宇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衡阳中级
法院提起上诉。该诉讼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衡阳中级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
(案号:【2021】湘 04 民终 2098 号),在休庭期间,衡阳大宇因其在一审判决
中属于胜诉方,特向衡阳中级法院请求对涉诉资产金额申请财产保全。
   二、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方式,减少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影响,将尽快解封账户被冻
结资金。被冻结资金的银行账户为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不涉及到基本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剔除上述被冻结资金,截止到目前,公司银行各类存款及在库银行票据约人民币
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资产的 1.5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6.50%,
涉及金额较大。
将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本案进行鉴定的结果尚不清淅;以上诉讼将如何裁决目前尚不明确。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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