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
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计划涉及的相关董事、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制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否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加本公司持股计划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