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12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59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59,84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6,103,109.78
元,扣除发行费用 6,261,109.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9,842,000.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85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984.20 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82,119.58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募集资金
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集资金 集资金
其中:化学发光诊断产品生产
线
合计 82,119.58 82,119.58 45,984.20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项目建设中的不足部分将由公
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影响
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后续公司将继续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赵曼、袁天荣、邓鹏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