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董事
职工监事制度,规范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管理和履职工作,充分发挥职工
董事、职工监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
(总工发〔2006〕
《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
(总工
发〔2016〕3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和聘任,权利、义务和责任,任期、补选和罢免,履职管理等内容。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依照《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或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源头参与公司决策、监
督的董事和监事。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同等权利,在董事会、
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充分发表意见,履行代
表职工利益、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的职责与义务,并承
担相应责任。
a)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b)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c)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
信赖和拥护;
d)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熟知劳动法律法规,有较强
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
e)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f)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近亲属,不得担(兼)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a)公司党委书记和未兼任工会主席的党委副书记;
《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
b)
a)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b)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财务管理、
资产经营、投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c)《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确规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或者
十分之一以上的职工联名推举。
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并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上级工会;选举产生后,应进行任前公示,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工会备案。
a)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b)在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解聘时,如实反映职代会民主评议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c)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或大多数职工切身利益的董事会议案、方案提出意
见和建议;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提出董事会议题,依法
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d)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e)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f)向公司工会、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g)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a)参加监事会会议,行使监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b)参与监督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
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公司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及劳动
合同、集体合同等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
c)听取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
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d)参与对公司的财务检查和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
e)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出监事会议题,提议
召开监事会会议;
f)列席董事会会议,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g)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h)向公司工会、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i)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a)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
培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关业务素质;
b)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决议,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c)及时了解企业管理和发展状况,经常深入职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在董事会、监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充分地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
d)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按照职代会的相关决议
或在充分考虑职代会决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e)建立履职档案,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f)每年至少一次向公司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质询、民主评议;
g)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a)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
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或决定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
明异议或者代表职代会意见并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b)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收到董事会、监事会议题议案,审议发现有损害
职工利益的内容,或者与已有的职代会意见相悖,必要时应向董事长、监事会主
席提出暂缓审议该项议题或议案的建议,并及时向职代会报告。因故不能参加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监事代为反映意见,并在委
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
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劳动合同在任期内
到期的,自动延长至其任期结束。任职期间,公司不得因其履行职工董事、职工
监事职务的原因降职减薪、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变更、终止、解除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其任职资格应自行终止,缺
额另行补选,空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程序与产生程序相同。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
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行为之一的,应当罢免:
a)职代会对其述职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结果为不称职的;
b)不能如实反映公司职代会的决议、决定,在参与公司决策、履行监督职
责时不代表职工利益行使权利,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c)拒绝向职代会报告工作的;
d)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行为的。
之一以上职工联名提出罢免议案,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罢免议案须采用无记名
投票方式,经职代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获通过。罢免案通过后,公司工会
应当将罢免结果报上级工会备案,由公司履行解聘手续。
保证其履职所必须的工作时间;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职前和任职期间组织其
参加岗位适应性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及时向职工董事、
职工监事提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保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职代会下设工作机构要及时向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提供职代会的议题、议案和决
议等材料,协助其开展专题调研和巡视检查,及时反映职工的有关意见建议。
过各种有效途径,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提供专业意见和相关咨询,及时反映职
工的有关意见建议。
系的渠道,通过召开职工群众座谈会、职代会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等形
式,征求和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
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情况的意见。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a)全年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情况,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原因、次数;
b)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的情况,包括投出弃权或
者反对票的情况及原因;
c)对公司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和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进行调查,反映职代
会意见和职工利益诉求,与董事会、监事会其他成员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磋商
等情况;
d)参加教育培训情况;
,履行职工董事、职工监
e)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事权利义务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行职务时的出差、办公等有关待遇执行公司有关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额
外领取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
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