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集团”)等股东持有的株
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重组上市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矿冶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80,586,916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46.3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
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矿冶集团仍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将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北矿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