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山东玻纤
股票代码: 6050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鼎鑫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响椿路58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
股权变动性质: 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过户,持有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玻
纤”)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玻纤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上海鼎鑫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鼎鑫楚”)经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由其股东按出资比例对上
海鼎鑫楚所持有的山东玻纤股份进行分配。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发生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披露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所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上海鼎鑫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鑫楚”)
山东玻纤、上市公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股份公 指
司
因上海鼎鑫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法人资
格丧失,其持有的山东玻纤股份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配,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合计 93,600,000 100.00%
姓名 米娜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出生年月 1981年9月
通讯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米娜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
业。历任山东光力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部科员、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1)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工业园
(2) 联系方式: 0539-73735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完成清算注
销,其持有的山东玻纤股份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
动。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上海鼎鑫楚不再拥有任何山东玻纤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后续非交易过户事项尚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经上海鼎鑫楚股东大会决议,决定解散上海鼎鑫楚并进行清算。上海鼎鑫楚已取得上海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完成清算注销,并及时告知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鼎
鑫楚持有的山东玻纤46,798,639股,占山东玻纤总股本的9.3597%,将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由
其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鼎鑫楚不再持有山东玻纤股
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上海鼎鑫楚已完成清算注销,相应证券资产 46,798,639 股股票及孳息(包括送股、转增股、
现金红利)将按照各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触及对公司的要约收购,具体分配情
况如下:
应分配山东玻纤
上海鼎鑫楚 持有上海鼎鑫 应分配山东玻
序号 股份占山东玻纤总股
股东姓名 楚的股权比例 纤股份数量
本比例
合计 100.0000% 46798639 9.3597%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上海鼎鑫楚将不再持有山东玻纤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在《山东玻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
事兼总经理,李钊先生为山东玻纤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王传秋先生为山东玻纤董事会秘书
兼副总经理,李金保先生为山东玻纤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杜纪山先生为山东玻纤副总经理,
郭照恒先生为山东玻纤副总经理,宋忠玲女士为山东玻纤监事会主席,赵燕女士为山东玻纤
监事,牛爱君先生、高贵恒先生、李钊先生、宋忠玲女士、王传秋先生、李金保先生、杜纪
山先生、郭照恒先生、赵燕女士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山东玻纤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手
续。
六、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法人资格丧失办理非交易过户,不涉及资金支付,不涉及资金来源。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山东玻纤股份
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披露要求,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
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鼎鑫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娜
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附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决议;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清算报告;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 山东省沂水县工业园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股票简称 山东玻纤 股票代码 605006
上海鼎鑫楚企业管理股份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响椿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有限公司 路58号
名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法人资格丧失所涉非交易过户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46798639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9.3597%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 信息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0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0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后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 非交易过户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 否 ?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
是 □ 否 √ 无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无
负债, 未解
除公司为其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 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备注:本次股权变更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
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鼎鑫楚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娜
日期:2021 年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