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齐元玉先生、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
行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第五届监事会组成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员,大专学历,工程师。2001 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公司 ACR 车间主任;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公司质检科科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公司
企管部部长;201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齐元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5,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公司 ACR 车间副主任;
监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丁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9,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