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 万泽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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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授予登记数量:80.00 万份
   授予登记人数:28 人
   期权代码:037185
   期权简称:万泽 JLC2
   登记数量:75.00 万股
   登记人数:13 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11 月 17 日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泽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完
成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
在公司内部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
公告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1)
                              。
  (三)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4)。
  (四)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不
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共 165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08.60 万份,实际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17.80 万股;首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六)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七)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之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之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4.03 元;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99 元。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80.00 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 75.00 万股。具
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 占预留股票期权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额度(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蔡勇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0     6.25%    0.01%
  林丽云      财务总监            4.10    5.125%    0.0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26人)       70.90   88.625%    0.14%
     预留授予共计(28人)          80.00   100.00%    0.16%
 注: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占预留限制性股票总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予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的比例
 蔡勇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0      6.67%     0.0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12人)       70.00     93.33%     0.14%
   预留授予共计(13人)          75.00    100.00%     0.15%
  注: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
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
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限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时间跨度为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考核期为 2021 年、第二个考核期为 2022 年、第
三个考核期为 2023 年,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考核期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一个行权期
            (2)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44%;
 第二个行权期
            (2)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4%。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49%;
 第三个行权期
            (2)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9%。
  以上扣非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只有公司满足各考核期间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期间的股
票期权方可行权。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
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        达标         不达标
        个人标准系数         1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股票期权当年度的行权资格,个人当
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当年度激励对象未
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
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
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期相同。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
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
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则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限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时间跨度为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考核期为 2021 年、第二个考核期为 2022 年、第
三个考核期为 2023 年,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考核期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4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4%。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49%;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以2020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9%。
  以上扣非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
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
定,按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
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          达标           不达标
          个人标准系数         1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当
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条件的要求。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预留权益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的一致性
说明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为进一步提高骨干员工积极性、适当扩大股权激
励对象范围以提升股权激励计划整体激励效果,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一
致,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网站
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 000752 号的《验资报告》
                     ,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止新增注
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止,万泽股份已收到肖磊、陈津、蔡勇峰等 13 名
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750,000.00 元。肖磊、陈
津、蔡勇峰等 13 名激励对象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 5,242,500.00 元,其中计
入股本人民币 75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492,500.00
元。
   万 泽 股 份 变 更 前 的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494,963,096.00 元 , 股 份 总 数 为
元。本次股票发行后,万泽股份的股份总数变更为人民币 495,713,096.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495,713,096.00 元。
   六、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减少为-)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3,178,000     0.64%      750,000     3,928,000     0.79%
   公司本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最新股本 495,713,096 股摊薄计算,
据进行估算所得)。
   八、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九、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具体情况如下: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万泽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97,608,136 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39.86%,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林伟光先生仍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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