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栋一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09:15 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303,043,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86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所持股份数为302,972,70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9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所持股份数为7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7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618,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所持股份数为8,547,88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所持股份数为7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71%。
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
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03,008,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
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1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83,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5997%;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崔沐涵律师、朱环玲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