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10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发
行股份方式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
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形式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334 号),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7 号)。
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川市监成)登记内变核字〔2021〕
第 4968 号),四川能投持有的川能环保 51%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
公司 51%股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根
据专项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间损益的金额,并对确认后的损益情况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处理;
股份发行事宜,并就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和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登
记和上市手续;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如下独立
财务顾问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合法有效;
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
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对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所涉有关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
“1、本次交易已获得了截至现阶段必要的审批或核准且已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已
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川能动力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所有权。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三、备查文件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