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
议案》和《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事前就拟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和《关
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
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德成、李国强、李旭红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