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 奥普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1-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奥普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针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通过与关联人设立投资基
金,利用现有的闲置资金,在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内,依托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
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实现投资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投资回报能力与综合
竞争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本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合规。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普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