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超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本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
该区间段内南钢股份股票(600282.SH)、上证指数(000001.SH)、申万钢铁
指数(801040.S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上证指数 申万钢铁指数
日期
(600282.SH) (000001.SH) (801040.SI)
期间涨跌幅 -9.14% -0.93% -9.82%
期间涨跌幅(剔除大盘) -8.21 个百分点
期间涨跌幅(剔除行业) 0.68 个百分点
注 1: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注 2: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以董事会决议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
如上表所示,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
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南钢
股份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无异常波
动情况。
特此说明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